- 索 引 号:620802/2024020062
- 主题分类:村务公开
- 发文机关: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11-13
- 发文字号:区政办发〔2024〕62号
- 发布日期:2024-11-13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崆峒区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
- 内容概述:为全面提升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和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化水平,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崆峒区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清单》共涉及35个事项。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崆峒区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和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化水平,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崆峒区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村务公开工作是加强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各类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保障群众依法行使对村(居)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公开内容和范围,切实把落实各类强农惠农政策、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村庄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公开。
二要强化贯彻执行。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所辖行政村(社区)规范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围绕事项清单,结合群众需求和愿望,细化公开内容、健全公开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有效监督。对不按要求开展村(居)务公开、群众反映较多的事项,要加大核查通报力度、限期整改完善。要加强村(居)务公开档案规范化管理,妥善保管村务公开相关文件资料、会议纪要、群众质询及答复等材料,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三要强化组织保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强化村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力度。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广大村(社区)干部、村(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其积极参与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
文件下载: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崆峒区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