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1003/2018-0256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18-03-16
- 发文字号:区政发〔2018〕44号
- 发布日期:2018-03-16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平凉市崆峒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平凉市崆峒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平政发〔2017〕10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区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存量土地再开发,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重要保障;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重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前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抓好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
二、调查主要任务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我区17个乡镇,1930平方公里行政区域,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采用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21010-2017),利用“互联网+”实地拍照在线举证技术手段,查清全区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现状及权属状况,更新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分布状况,建立全区土地基础数据库,实现各级土地资源管理系统的互联共享。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如下:
(一)土地利用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乡镇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下发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城镇地籍调查、集体所有权登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成果,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二)土地权属调查。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三)永久基本农田调查。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全面查清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的类型、质量、数量和实际种植状况。
(四)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以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为基础,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1.自然资源调查。结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查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土地利用状况和权属状况,建立土地利用现状与各类自然资源的相应关联,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基础。
2.湿地调查。查清全区各类湿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推进湿地上图、入库、落地,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
3.耕地细化调查。重点对河道、滩涂、湖区、林区、草原范围内的耕地及沙荒耕地、污染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基础。
4.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将批准未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为持续开展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基础。
5.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将全区最新的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
6.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调查。依据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批准界线等资料,将城市开发边界范围界线、生态红线范围界线落实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掌握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
(五)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为依据,组织开展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湿地调查专项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和其他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
2.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在完成土地调查、建立专项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设区级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应用,提高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
(六)成果汇总。在建立全区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及时汇总全区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和其他专题数据,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编制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分析报告,制作全区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
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路线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高分辨率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为基础,以图斑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的基础资料及调查成果,采取国家整体控制和地方细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影像内业比对提取和3S一体化外业调查等技术,准确查清全区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采用“互联网+”技术核实调查数据真实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全区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各类专项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标准时点统一变更以及调查成果事后质量抽查、评估等工作。
(二)技术方法
1.基于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农村土地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航空航天遥感数据;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现有优于0.2米的航空遥感数据。同时,采用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或数字地表模型和高精度纠正控制点,制作正射影像图。
2.基于内业对比分析制作土地调查底图。国家在最新数字正射影像图基础上套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逐图斑开展全地类内业人工判读,通过对比分析,提取数据库地类与遥感影像地物特征不一致的图斑范围,预判土地利用类型,制作调查底图。
3.基于3S一体化技术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根据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结合日常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资料,制作外业调查数据,采用3S一体化技术,逐图斑开展实地调查,细化调查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等信息。对实地调查地类与国家内业预判地类不一致的图斑,各乡镇需实地拍摄带GPS坐标和拍摄方向的举证照片。
4.基于地籍调查成果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已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利用现有地籍调查成果,获取城镇村内部每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对未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利用现有的航空正射影像图,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5.基于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以区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国家统一下发的调查底图,利用移动调查设备开展全区土地利用信息的调查和采集,实现各类专题信息与每个图斑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6.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内外业核查。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全区调查初步成果开展全面核查和抽样检查;采用计算机自动比对和人机交互检查方法,对成果进行逐图斑内业比对,检查调查地类与影像及地方举证照片的一致性,并采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举证及外业实地核查;组织专业队伍对成果全面核查,初步成果上报省、市核查,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7.基于增量更新技术开展统一时点数据更新。按照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设计土地调查增量更新模型,结合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获取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时点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形成增量更新数据,将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时点统一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
8.基于大数据技术开展土地调查成果多元服务与专项分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面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和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特点,优化海量数据处理效率,提供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快速共享服务;开展各类自然资源、湿地、重点城镇节约集约用地分析,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综合应用分析技术机制。
四、调查成果
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全区及各乡镇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全区及各乡镇土地权属信息数据;
3.全区及各乡镇永久基本农田数据;
4.全区及各乡镇城镇村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5.全区及各乡镇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6.全区及各乡镇不同质量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7.全区及各乡镇自然资源、湿地、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等专项调查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全区及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全区及各乡镇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3.全区及各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4.全区及各乡镇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5.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图集;
6.全区及各乡镇自然资源、湿地、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件、图集。
(三)文字成果
1.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4.全区永久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5.全区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6.全区自然资源、湿地、耕地细化、批而未用、农用地分等定级、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
1.全区土地利用数据库;
2.全区土地权属数据库;
3.全区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4.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5.全区各项专项数据库。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3月底前),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编制全区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编报经费预算,召开会议对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18年6月),及时启动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及时制定技术规范,开展宣传教育和技术政策培训,收集整理相关基础资料,完成调查单位招投标等工作。
(三)实地调查阶段(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全面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建设土地利用数据库。
(四)成果汇总阶段(2019年6月至12月),完成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交汇,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建成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五)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底前),按期完成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区级预检、市级初验、省级验收、国家核查和成果发布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区上已经成立了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政办发〔2017〕232号)。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确定具体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确保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实施。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调查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明确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及操作程序,全力抓好各个阶段的调查工作,确保成果的准确性。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在进一步充实、完善土地调查工作的软、硬件设施的基础上,结合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全面提升土地调查的科技含量和成果精度。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本次调查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利用、耕地和环境保护、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本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为调查工作顺利展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检查验收。区上将执行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每一阶段成果需经检查合格后方转入下一阶段,避免将错误带入下阶段工作,保证成果质量。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检查验收制度,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国土部门要分阶段、分层级开展调查质量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外业抽查核实,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
(五)强化考核运用。区上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列入国土资源管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组织得力、调查成果质量高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成果质量差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在全区通报并进行责任追究,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