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仇振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和切实保护古城墙遗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崆峒区始终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普查、征集、研究和宣传等各项工作,使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区政府及时召集中街办事处、西郊办事处、柳湖镇政府、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先后3次到古城墙遗址现场踏勘,了解沿革历史和文化价值,并于6月9日在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决定由各职能部门分别向上申请项目资金。区文旅局积极与上级文物部门进行了衔接,邀请省文物专家对古城墙遗址进行了实地勘察,提出了以原址保护为主的保护措施。
同时,关于您提出的在遗迹周围规划修建公共文化广场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规定,根据现场调研实际情况,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能进行施工。
感谢您对我区文化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崆峒区各项工作。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