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魏黎明、陈建军、口玉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南山公园集贸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山公园是我区国家3A级景区之一,是城南一道秀丽的“绿色屏障”。近年来,随着周边南山庭院、聚贤嘉苑、风景嘉苑、阳光花园、太统园、万安门等商住小区的建成和居住人口的增多,自发的形成了以门店经营和流动摊贩销售为主的集贸市场。该市场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也出现了噪音污染和占道经营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执法局和柳湖镇强化工作力量,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整治南山公园集贸市场。一是由柳湖镇土坝村负责,安排专职市场管理员,严格执行7:00至11:00经营时间规定,全面负责该市场的日常管理、收费和清扫保洁工作。二是由区执法局对该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加强日常规范管理,每天定时进行巡查检查,对出市沿街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行为进行劝告、制止。三是由区执法局联合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南山公园集贸市场周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确保了市场内外环境整洁,道路畅通有序。经过柳湖镇和各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南山公园集贸市场环境秩序明显改观。下一步,我区将结合文明崆峒提升活动,继续加大对南山公园集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加大综合集中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场经营规范有序、行人车辆出行顺畅。
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 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区的工作。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篇: 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