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杨文录、马光宏、兰小莉、翟万新、毕满堂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平华一级公路拆迁安置点配套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7年,因平华一级公路项目建设需要,对上杨乡上杨村部分群众进行了征迁,有30户被征迁农户需集中安置,经上杨乡政府与业主单位市富民交通运输公司共同研究,在上杨乡上杨村修建了集中安置点,现已建成23户房屋主体,但由于项目资金短缺,集中安置点水、电、路、绿化等基础设施还未配套到位。针对这一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解决,一方面,及时组织上杨乡政府和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多次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并与市富民交通运输公司协商集中
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市富民交通运输公司认为该配套工程费用不在征地拆迁补偿范围内,目前未达成一致意见;另一方面,协调交通、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汇报,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力争尽快落实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全力解决问题,切实保障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感谢你们对我区公共交通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对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 对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