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环境 支持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解读之一
今年8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五方面提出推进非公经济发展的20条具体措施。11月26日,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会上,市委、市政府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明确部署要求。为了向全社会传递我市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民营经济的鲜明态度和决心,进一步激发和释放非公经济发展活力,增强发展信心,本报从今日起对《意见》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持续加大扶持力度、积极破解融资难题、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推进非公经济发展的20条具体措施。
一、制定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一方面,制定《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入阐述了非公经济发展最紧要、最现实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申“两个毫不动摇”,为非公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特别是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举措,为我们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对我们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20条)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另一方面,制定出台《意见》是落实省、市有关非公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3月26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甘发〔2018〕12号)文件。7月10日,省委召开了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对全省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7月31日,市委召开四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议,对全市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客观分析,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1月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听取了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11月22日,市委主要领导深入民营企业进行了调查走访活动。11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不断将贯彻落实《意见》(20条)引向深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意见》(20条),对推动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破解非公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对全市非公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分别是:
在破除壁垒,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方面,主要是: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在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扶持力度方面,主要是: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着力降低非公企业经营成本。
在突出重点,积极破解融资难题方面,主要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努力提升融资能力,持续扩大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规模。
在转变作风,切实改善营商环境方面,主要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和诚信监管体系。
在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主要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配合联动,强化目标管理,健全完善非公经济发展平时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及统计评价机制。
三、全面破除壁垒放宽市场准入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加快“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就是立足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从全面梳理整合涉企证照事项入手,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以“共享”推动“合一”,从根本上推动涉企证照事项的削减,进一步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的涉企证照事项,减少制约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领域互认互通,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的“身份代码”,对于营业执照已经载明的事项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公示的信息,工商部门原则上不再出具相关证明,各部门、各单位、各金融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凭申请人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获取。二是探索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在条件具备的县区开展以全程网上办理、实名身份认证、智能填报审批、电子档案管理、电子执照应用为核心的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
(二)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一是对非公经济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意见》提出“按照”非禁即入、非限即许“的原则,全部放开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坚决取消针对民营资本设置的歧视性附加条件和隐性条款,确保民营资本在市场准入条件、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能够更加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二是降低准入门槛,彻底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意见》指出,“严禁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得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歧视性招标公告等形式设置或提高民营资本的准入门槛。”三是健全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全程代理服务机制,实行“保姆式”“贴近式”“零距离”跟踪服务。10月底前企业开办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8.5个工作日,具体是在全市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开通后,实现一次提交资料,业务协同办理,结果实时共享的并行办理流程,确保工商登记5个工作日,刻制印章1个工作日,税务发票申领2个工作日,社会保险登记0.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流程,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由8.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四是打破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限制及壁垒,着力释放场地资源。市政府于11月份出台了《平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办法》(平政办发〔2018〕205号)规定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两个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咨询策划、电子商务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经营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定并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可以依法用住宅住址注册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应经营活动。
(三)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了使我市民间投资止滑回稳。一是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电力、电信、交通、城市建设等领域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民生领域投资兴业,不断拓展民间资本投资领域。二是抢抓国家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机遇,引导和支持非公企业与市内外科研院所、军工企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