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 时间:2022-06-21 00:00
  • 浏览次数:
  •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 [ ] [ ]
  • 分享:

区安委办发〔2022〕36号

 

平凉市崆峒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平凉市崆峒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凉市崆峒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平凉市崆峒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我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推动全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切实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根据《平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实施意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四不两直”诊断式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整治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及检维修作业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确保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此次“百日清零行动”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安排部署,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区粉尘涉爆企业及检维修作业。具体事项为: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检维修作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检维修7条”)

1.未按照规定制定检维修作业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对所有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未对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4.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责任或擅自离开监护岗位;

5.未按规定对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7.未对承包单位的检维修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三、时间安排及重点任务

“百日清零行动”从2022年6月初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改(625日前)。全区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对照“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如实自查填报《粉尘涉爆企业台账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其它工贸企业要对照“检维修作业7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确保整治事项整改清零。《粉尘涉爆企业台账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辖区政府(街道办)、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应急管理局。

(二)属地专项检查(725日前)。各乡镇(街道办)可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分别对照“粉6条”“检维修7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重点检查事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要移送公安机关。

(三)迎接省市两级督查检查(8月底前)。我区属地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诊断式督查检查的方式,对我区“百日清零行动”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粉尘涉爆企业进行核查。

(四)巩固提升(915日前)。认真总结提炼本次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推动我区工贸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监管效能的制度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要把开展“百日清零行动”作为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举措和重要工作来抓,靠实工作责任,强化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并6月6日前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一名联络人员

区应急管理局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落实“百日清零行动”各项任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 勇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焦燕国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区应急管理局矿基股股长

            段壬子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员:高建军    区应急管理局矿基股副股长

王  蓓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部

            舍彦虎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部

            唐莹辉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部

            王得灵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部

            邦飏飏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部

            马家荣    区应急管理局矿基股干部

            季  瑞    区应急管理局矿基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百日清零行动”相关资料,统计上报进展情况,撰写文件信息等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各乡镇(街道办)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企业自查自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整改期间安全万无一失。对企业数量大、监管力量薄弱的乡镇(街道办),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和区应急管理局倾斜力量开展指导帮扶。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成绩突出,专项整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结合年终考核等工作进行通报表扬。各乡镇(街道办)每周四前报送本辖区“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见附件2、3),6月8日报送第一次。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问题清零销号各乡镇(街道办)要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紧盯“粉6条”“检维修作业7条”等重点整治事项,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执法模块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确保重点整治事项清零销号。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扎实细致的开展专项检查和核查,确保检查核查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对在专项整治中虚以应付、推诿、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广泛宣传警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和区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区关于“百日清零行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鼓励群众举报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营造全社会关注“百日清零行动”的舆论氛围。要曝光一批涉及“粉6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联系人及电话:王蓓   0933-8576673    

附件:  1.粉尘涉爆企业台账清单.docx2.百日清零行动”粉尘涉爆企业进展清单.docx3.“百日清零行动”检维修作业进展清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