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平凉市崆峒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平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及工作部署安排,制定平凉市崆峒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3个专题实施方案、7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通过统筹推进新型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方面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3个专题和7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区委宣传部安排崆峒区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集中观看学习。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平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电力、燃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体制改革。六是持续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全区新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出台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区应急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三是以设备设施风险源头管控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四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五是以专业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为重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责险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区应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题。一是深入推进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库,实施安全隐患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和考核评估制度;2020年底,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大力推进科学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科学完备且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和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2020年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本质安全建设;2022年底,全区各类企业基本建成本质安全体系并持续完善。三是广泛实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举办系列专题培训班,提升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坚持把“农民工培训成合格的产业工人”的理念,巩固深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秉承“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的提升”的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四是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家防行动,深入开展“人人都是班组长”活动,激发各层级各环节各岗位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你管我”为“我管我”和“我也管你”;通过随手拍、举报、相互监督等形式,引导员工当安全生产“啄木鸟”;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全力消除身边安全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加快提升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控制化工项目发展规划和安全准入;深化隐患整治,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全面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二是全面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崆峒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加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四是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五是不断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咨询专家组“排查、指导、服务”作用,提高基层监管能力,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区应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制定外包施工队伍管理办法,建立非煤矿山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隐患排查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请关闭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非煤矿山。三是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加强全省矿山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准开展非煤矿山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保2020年各种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诊断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五是持续从严打击非煤矿山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贯穿到日常监督执法全过程中,同步推进实施。(区应急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达标活动,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城乡接合部等,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火灾隐患,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民宗局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持续深化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各项建设任务,2022年底前全区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打造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体系,2022年实现重点人群线上教育全覆盖。八是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全区“十四五”规划,消除专业森林消防力量“空白点”,2022年底前人员、装备、营房全部达标,森林火灾扑救专业能力全面提升。(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森林消防大队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三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职业标准、从业管理、国际互认等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四是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加强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清理不合规企业。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五是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坚决杜绝“以包代管”,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和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六是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七是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治理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不规范问题,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加快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按照此次整治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推动问题整治清零见底。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协调推动本辖区、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四是夯实基层基础长效管控。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区区交通局牵头,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努力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二是开展城市建筑安全保障行动。厘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人防和城市道路修缮、临时挖掘等工程领域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监管。三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保障行动,保障物业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四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科学评估工作,落实应急救援处置措施。五是完善排查治理机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六是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对建筑工地存在重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达标者,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七是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八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每两年更新完善崆峒区住建领域土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家库,适时抽取专家库人员,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建筑安全法规、规范教育培训,坚持以案说法,切实增强建筑施工领域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开展“煤改气”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开展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区工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等分工负责)。四是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对轻工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区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环卫处、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涉爆粉尘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以上实施方案已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并以区安委会办公室文件下发执行。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15日前)。按程序报批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10个专项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单位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于相应年度11月20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上报市安委会;2022年1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全面汇总评估,提请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区安委办将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区安委会成立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三年行动工作办公室(简称“三年行动专办”),明确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压紧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定期会商研判。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科学研判与工作措施有效衔接机制,对照专项整治计划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准确掌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交办、转办、督办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国家对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的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支持,强化区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四个必罚”工作思路(即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查处问题不整改的、警示案例不学习不贯彻的、企业管理层履职不力的),将“四查”(企业自查、行业检查、联合抽查、隐患督查)与“四改”(现场改、限期改、督办改、问责改)紧密结合,通过严管严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