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中医药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切实发挥“中医馆”的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中医药服务,现就加强我省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持续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一是集中设置中医科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要在中医馆集中设置,形成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并相对独立的中医综合服务区,诊区外悬挂“中医馆”牌匾。中医综合服务区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0平米。二是独立设置中医诊疗室。“中医馆”中医诊室、中医治疗室设置均不少于2个,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煎药室、中药库、治未病室、示教室和候诊区等。三是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要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到2025年,各市、县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四是强化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备如诊断床、听诊器等基本诊疗设备,并配备中医针疗、灸疗、中药熏洗、牵引、光疗、超声、电疗、磁疗、热疗等不少于10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配备不少于5种中医诊疗设备。五是促进中药房建设和药事服务。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冷藏柜等设施设备。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应与业务需求相适应,中药饮片(含中药颗粒剂、民族药制剂)原则上不少于300种,有条件的可设置煎药室提供煎药服务,其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平米。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水平。一是接入并使用中医健康信息平台。力争在2023年底所有“中医馆”接入,与本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功能涵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远程会议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等。二是积极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中医药业务。鼓励使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有效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
(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人次占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要达30%以上,已经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的要达到35%以上。中医处方(包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制定推广一批中医治疗方案,满足基层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加强中西医协同,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
(四)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发展适用于基层、社区的小型化、专业化的中医康复设备和康复适宜技术,扩大康复教育、辅具指导、居家康复训练指导的覆盖面。扩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范围,推动中医康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在养老、护理机构中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针灸、推拿治疗床等基本康复设备,能够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和中医药理论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需要康复的疾病提供中医药康复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简、验、便、廉”的独特优势。
(五)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县依托县中医医院建设一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按要求配置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2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达到乡、村两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全覆盖。
(六)加强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强化医防融合,制定推广适合家庭医生使用的治未病服务包。围绕儿童、老人和慢病患者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到2022年底,实现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77%。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救治等工作。
三、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七)强化中医药人员基本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本机构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且不少于2名,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已经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八)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我省已确定的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要至少与1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定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乡、村两级中医药业务,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中医执业医师(含助理)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使其达到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执业的基本要求,逐步建立一支能够满足基层中医药服务需要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队伍。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骨干人员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中医医疗技术水平,满足基层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实行乡管村用,定期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技能培训。
四、不断强化中医药健康宣教
(九)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在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中医药健康知识展板、宣传墙、漫画等形式,向城乡居民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十)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知识知晓率和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向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使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90%,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
五、全面加强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一)加大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地区重点工作总体安排,加强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同时与其他部门建立良好的协同机制,出台优惠政策,保障经费投入,多方面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
(十二)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为群众提供最基本中医药医疗、保健、预防和康复服务的平台作用,突出中医药特色,持续强化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大力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按照查漏补缺、填平补齐原则,不断完善中医药设施设备配备,有效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