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208001028/2020-0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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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1-06-07
  • 信息名称 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 时间:2024-01-08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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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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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崆峒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化解大班额,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普惠性,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范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我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要求,落实招生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招生工作,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免试就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登记入学。片内学生认定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

  3.公平公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相关部门和家长监督,规范招生行为,保障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4.严控班额。学校要按照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三、招生片区划分

  学校招生划片的依据为我区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划定适当的区域,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与所就读的小学、幼儿园无关;禁止招收择校生。

  (一)城区初中

  1.平凉四中

  (1)甘沟河以东,崆峒大道以南,定北路、世纪金鼎(北城墙)、南门巷以西,南环路以北;

  (2)甘沟河以东,南环路以南,圆通寺路以西(包括崆峒镇榆树村富家湾社、柳湖镇土坝村陶家湾社),高速公路以北。

  2.平凉七中

  (1)圆通寺路、南门巷、世纪金鼎(广成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解放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北;

  (2)解放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宝塔路以西,南山根以北(包括峡门乡桂井村、二沟村)。

  (3)广成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宝塔路以西,北城墙以北。

  3.广成学校

  甘沟河以东,滨河大道以南,定北路以西(含定北小区原柳湖镇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崆峒大道以北。

  4.平凉八中

  (1)定北路以东(不含定北小区原柳湖镇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泾河南岸以南,广成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2)定北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广成路以西,北城墙根以北。

  5.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 (初中部)

  宝塔路、一中二部西墙以东,北山根以南(包括柳湖镇马家庄村、杜家沟村),大岔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括柳湖镇王坪村)。

  6.平凉十中

  青年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甘沟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括崆峒镇榆树村、甘沟村),柳湖乡八里村砂坡子社、磨坪社、虎山社、八里社、景家庄社、石咀子社。

  7.平凉铁中

  广成路以东,北山根以南(含柳湖镇马家庄村叶堡社、赵世王社),解放路、火车站东侧巷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8.平凉九中

  宝塔路、一中二部西墙以东,北山根以南(包括柳湖镇马家庄村、杜家沟村),大岔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括柳湖镇王坪村)范围内的临时租房户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在该区域内购房但尚未入住的。

  (二)城区小学

  1.市实验小学

  甘沟河以东,南环路以北,新风巷、仓坊巷以西,西大街以南。

  2.平凉市拂晓小学

  (1)宝塔路、一中二部西墙以东,泾河南岸以南,双桥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2)新河湾7区西墙以东,北大路以南(包含马家庄安置区),双桥路、新河湾6区东墙以西,泾河北岸以北。

  3.崆峒镇太统小学

  (1)太统村地界以东,崆峒大道以南,太统路以西,高速公路、太统村地界以北;

  (2)太统村地界以东、泾河南岸以南,青年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4.西郊小学

  (1)太统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丰收路以西,南山根以北;

  (2)青年路以东,泾河南岸、来远路以南,来丰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3)八里桥以东,泾河南岸以南,丰收路以西,来远路以北。

  5.二天门小学

  (1)丰收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甘沟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

  (2)来丰路以东,来远路以南,金江万家和购物广场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3)丰收路以东,泾河南岸以南,玄鹤路以西,来远路以北。

  6.西大街小学

  甘沟河以东,崆峒大道以南,集贤巷以西,西大街以北。

  7.区实验小学

  甘沟河以东,南环路以南,圆通寺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北。

  8.红旗街小学

  集贤巷、仓坊巷、新风巷以东,北城墙根以南,南门巷、广成路以西,南环路以北。

  9.东大街小学

  (1)南门巷以东,东大街以南,新民南路以西,南环路以北。

  (2)南门巷以东,北城墙根以南,和阳门以西,东大街以北。 

  10.南台小学

  纸坊沟河以东,南环路以南,新民南路以西,南山根以北。

  11.兴合庄小学

  南苑路以东,南环路东段及延长线以南,水桥沟河以西,南山根以北。

  12.上寺台小学

  (1)新民南路以东,南环路以南,南苑路以西,南山根以北;

  (2)新民南路以东,船仓街以南,解放南路以西,南环路以北。

  13.新民路小学

  广成路、和阳门以东,崆峒大道以南,新民路中路以西,北城墙根以北。

  14.解放路小学

  (1)解放中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水桥沟河以西,过店街以北。

  (2)新民中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解放中路以西,中山街以北。

  15.黄家园小学

  (1)水桥沟河渠以东,崆峒大道以南,三角城以西,双拥路以北;

  (2)解放北路以东,泾河南岸以南,宝塔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16.紫金城小学

  解放南路以东,双拥路以南,公交公司停车场以西,南环路及向东延伸线以北。

  17.广成学校小学部

  玄鹤路以东,泾河南岸以南,定北路以西(含定北小区原柳湖镇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崆峒大道、来远路以北。

  18.平凉八中小学部

  定北路以东(不含定北小区原柳湖镇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泾河南岸以南,广成路以西,北城墙根以北。

  19.平凉九中小学部

  双桥路以东,滨河路以南,保丰村地界以西,南山根以北。

  20.平凉铁中小学部(原泾滩小学)

  广成路以东,北山根以南(含铁路小区、柳湖镇马家庄村叶堡社、赵世王社),解放路、火车站东侧巷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21.纸坊沟小学

  圆通寺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纸坊沟河以西,高速路以北。

  22.水桥沟小学

  水桥沟河以东,南环路及向东延伸线以南,东台东界以西,南山根以北。

  (三)农村学校

  农村小学按照服务半径招收区域内全体适龄儿童,乡镇只有一所初中的,招收本乡镇辖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有两所或两所以上初中的,由学区根据各初中服务半径和规模确定招生区域。同时根据学校和适龄儿童(少年)家庭距离,就近接收外乡镇学生入学。四十里铺镇学区要充分考虑三中初中部和清街小学实际,适当调控这两所学校的招生任务,同时要兼顾消除甲积峪中学的大班额问题。

  四、招生程序

  小学、初中招生程序依次为登记、审核、公示、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

  (一)城区小学

  第一类:具有崆峒区城区户籍的学生,且父母房屋产权在招生学校片区内的,由招生学校查验家长提交的房屋产权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房证的提交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因房屋买卖尚未过户的提交房屋交易税务发票、房证抵押贷款的提供他项权证或贷款、宅基地所有权证)、户口本,查验无误的并进行登记,待公示结束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第二类:进城务工和经商随迁人员,提交户口本、居住证、租房合同、租住期间部分缴费发票、务工合同或经商营业证、出生医学证、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地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在现居地片区学校登记,登记结束后,由招生学校入户家访,并对家访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家访结束后,招生学校进行汇总,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确定招生人数,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第三类:具有崆峒区城区户籍,但户籍挂靠父母之外的其他亲属或虽具有崆峒区城区户籍但在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者,劝其在父母房产或原户口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就读。对个别在城区确实无力购买房屋与父母户籍在祖父母户籍下且实际居住的或长期租房在5年以上的,由现居住地招生片区内学校登记并家访,对家访情况汇总后,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第四类: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拆迁户,过渡期内租房的,按照合同中的回迁地址,确定就读学校。

  第五类:在城区购房,但还未实际入住的,在原居住地招生片区内的学校就读。

  实际招生中出现政策难以界定的问题,由平凉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对城区临时租房人员子女,由教育部门指定到公办学校就读。

  小学招生统一集中在7月30日-8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8月5日,由学校向社会公示招生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城区初中

  1.资格审查

  城区初中招生从7月25日开始,7月25日前由生源学校参照城区小学招生办法,收缴收集不动产登记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认真查验资格,经生源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逐人审核后,按招生学校分类造册。7月25日-7月31日各初中学校分赴生源学校查验学生信息、入学资格及入户摸底。8月1日-8月3日区招生领导小组随机抽样核查,审定后下发各招生学校,8月4日各生源和招生学校同时向社会公示招收的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各招生学校印制入学通知书,8月8日各生源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对在农村就读,但家长在城市务工或经商,在城区购房已入住,有意愿进城上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学区审核资格并上报区教育局教育股,由教育局按照政策确定就读初中。

  崆峒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持毕业学校证明或小学毕业证、小学学籍档案(学生成长手册)、房产证、户口簿等证件到区教育局教育股报名、登记,必须先在就读地升入初中,建立学籍档案后通过转学的形式,由教育局按照政策确定就读初中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2.申诉复核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提出申诉,并提供有效证件,由招生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3.开学报名

  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房产证、户口本和小学毕业证书按时到学校报名注册,未按规定报到时间报名注册的视为放弃,招生学校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农村小学和初中招生

  学区要利用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开展“大走访大劝学”活动,安排所属小学,按所属的招生区域入户摸底,对照适龄儿童花名册,逐户登记,发放入学通知书,积极动员所有学龄儿童按时入学。为了保证所有六年级毕业生能被初中录取,各辖区内初中和小学要做好衔接工作,学区所属各小学将毕业生名单报至学区,由学区负责督促初中学校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确保招生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时入学。“大走访大劝学”活动和招生时间由各学区自行确定,必须在8月中旬完成。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各小学、初中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和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的文件精神,对军人子女、应急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2.城区各学校和柳湖镇学区、崆峒镇学区各相关学校要按照《关于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管理办法》(区教发〔2009〕21号)文件的规定,做好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工作。

  3.对“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凡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儿童,经家长申请,应接收他们到学校随班就读,不得设置门槛,借故拒收。平凉市特教学校要招收适量智障、视障和聋哑儿童就学。其他不能在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按照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的结果,由片区学校建立学籍,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

  (五)注意事项

  1.按照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入学年龄的孩子,不能建学籍。凡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必须办理小学入学手续。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入学的办理缓学手续,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仍未入学的要提供延缓入学证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把关,严禁招收未达到规定入学年龄的儿童。

  2.父母在招生片区内购置或租赁商业用房者和在登记日后临时交易房产者不能作为“就近、免试、直升”依据,片区内小学和初中不予接收。

  3.由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对房产存疑户、多套房产户、房产与监护人不一致者、无房户、租房户等摸底登记后,分批次在区教育局教育股查验住房情况,经查证在证件上弄虚作假者,一律回原片区学校报名。

  4.所有城区小学的招生简章必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才能发布,坚决杜绝未经审查发布。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区教育局成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规范、监督全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冶万升   区教育党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守仁   区教育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秦克喜   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组  员:张晓燕   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李卫华   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袁忠平   区教育党工委委员

  王林虎   区人民政府督导室主任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马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各学区主任、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下设崆峒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教育股。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核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应急预案,开展招生政策的宣传与咨询、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招生结果的公示、招生秩序维护与安全保卫、招生行为的监督与处理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切实抓实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必须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切实推行阳光工程。各招生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审定后的学校招生名单由各生源学校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2020年平凉城区所有初中初始年级分班继续坚持实行“阳光分班”分班政策,由崆峒区教育局根据每所初中校初一年级学生的生源校、民族成分、性别等分成学校的班级组数,每组学生名册密封,当场由班主任抓组确定自己的班级,监督人员和学生、家长代表签字公布,坚决杜绝择师问题的发生。

  6.切实强化社会宣传。2021年将对城区部分学校的招生区域作适当调整,同一房源3年内只允许提供一个学位;自2024年开始,同一房源6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告知并大力宣传。各学校要设立咨询室(咨询台)、咨询电话,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杜绝将矛盾上交上级部门。

  7.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要严格落学校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招生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减少聚集,错峰错时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8.切实严肃执纪问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和招生结果公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凡参与招生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执行审查结果签字制度。2020年秋季开学后,市、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接收区域外学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对违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各学校要坚决做到不得将矛盾上交,造成家长上访;要充分做好学生家长的一切接待工作,对于难以解决、难以现场答复的,先行接待或问题收集,后上报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后答复学生家长。

   

  监督、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8213018(基教科)  8212081(监察室)   

  区教育局:8237012 (办公室)   8237013 (教育股)                                 

 

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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