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方案
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崆峒区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
抗震设防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崆峒区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
崆峒区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
抗震设防改造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高质量完成农村新增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设防改造任务,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村低收入群体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逐步改善提升农村建房质量和建筑风貌,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农村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平凉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2024年农村新增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设防改造,提高农村房屋建设质量,保障群众住房安全,提升村容村貌。
二、目标任务
2024年计划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六类重点对象农房抗震设防改造65户。
三、实施对象及认定
为保持农村住房安全政策的连续性,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暨抗震设防改造工作,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建村〔2021〕35号),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3类对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3类对象;住建部门对接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确认改造对象,并对改造对象居住房屋进行精准鉴定(认定),把存在安全隐患或抗震设防不达标的对象纳入改造计划,并完成改造工作。凡年度内新增的农村危房,全部纳入改造任务。要按照农户申请、行业鉴定(认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实现应纳尽纳。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补助标准参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有关规定执行,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设防改造的6类重点对象每户补助2万元。2024年中省下达农村危房改造科目内预算补助资金117.65万元,缺口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和区乡村振兴局统筹。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2月底前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鉴定认定、申报审批、张榜公示等工作,精准确定危房改造或抗震设防改造对象后全部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同时积极争取中省财政补助资金,衔接落实区级配套资金。
(二)施工建设。3月初开工建设,强化施工安全质量监管,确保安全规范施工,6月底前开工率要达到100%,竣工率达到50%以上。10 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工程、档案建设、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工程验收。抗震设防改造竣工后,由区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会同镇村两级干部按照抗震改造技术标准进行验收,10月底全面完成竣工验收。
(四)资金兑付。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完成竣工验收的农户按照“验收一批、公示一批”的原则,及时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满15日内将补助资金兑付到户。
(五)资料完善。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管理,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并报区住建局备案存档。相关资料需全部录入住建部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农村安全住房动态监测,推动施工改造、竣工验收、资金兑付、档案建设、信息录入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严格政策落实,强化安全生产。一是坚持农户主体。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衔接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摸清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组织动员改造对象与建筑工队签订房屋建设合同和安全施工合同,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农户主体责任和乡村安全监管责任,严把建筑材料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抗震设防标准。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户选用规范通用设计图集或有资质机构设计的方案,落实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等抗震设防措施,积极推广适合北方农村特点的节能保温、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新材料,全面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新建房屋外立面要与村庄建筑风貌总体协调。三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要全面强化农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职责,乡镇、建房户、施工队或建设工匠要落实各方安全责任。要加大农房抗震改造施工技术督查指导,发现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农户和施工方,督促其停工整改,确保质量安全达到验收标准。
(三)加强排查监管,强化应急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农房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健全完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巡查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切实履行建设管理职责。要持续加强农村安全住房隐患排查鉴定(认定)工作,建立责任清单,落实责任人员,强化问题整改,确保群众住房安全。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和机制,加大汛期农村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和行洪通道危险区域房屋的监测,发现隐患及时划出安全警戒距离,组织农户撤离,做好善后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四)强化政策宣传,严格督查考核。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渡期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相关政策的知晓率,真正让政策落地,切实巩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住房安全工作纳入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聚焦重点,细化举措,强化落实,全面提升农村房屋建设与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