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监控设备的通告

  • 时间:2025-05-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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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交通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部分路段交通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启用区间测速设备1段:

国道G312线崆峒区柳湖镇至崆峒区安国镇区间1861km至1876km+800m(国产城八里营房至白杨林)路段,区间全长15.8km,限速70km/h,已设置道路交通标志牌。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安全驾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通告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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