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1-01-22 11:47
  • 浏览次数:
  • 来源:区司法局
  • 字体: [ ] [ ] [ ]
  • 分享: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崆峒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认真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20年度区司法局通过政务公开网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

2.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以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工作人员为具体经办人,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3.平台建设方面。政府门户网站是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平台,是增强政府与公众交流、扩大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重要载体。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4.监督保障方面。2020年度,我局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应公开的坚决公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监督保障政府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现有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和完善。

二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识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我局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应用,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创新精神,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更新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凉市崆峒区司法

                                  20211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