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崆峒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安全生产类文件17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成立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坚持考核评估,强化公开监督,使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报送逐级审核机制,建立了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创新载体形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崆峒门户”网站和“崆峒发布”、“崆峒应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重要信息,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将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3417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严格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强化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逐步规范全局政务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将政务信息,领导权力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政务信息公布的时效性,不断拓宽网上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同时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更大程度地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857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