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5-01-1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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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崆峒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崆峒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压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管效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甘肃·崆峒”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等官方平台作用,聚焦项目建设、财政、养老、教育、医疗、就业、交通、文旅、环保、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甘肃·崆峒”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万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策文件16条,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等26个重点领域信息962条,村(居)信息公开903条,各类政策解读327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176条;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品牌化建设,“新崆峒APP”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1万条;“崆峒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737条,总阅读量达到1亿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便民服务水平。对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针对基层疑难复杂办件,采取上门指导、业务培训等形式,督促其提升办理质量。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网上申请3件,邮件申请9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和源头认定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2024年区级和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186件。二是印发《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24年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信息落实先审后发、发后读网,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优化阅读界面,增设调整“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村(居)务事项公开清单”等栏目84个,新增内容概述、主题分类、有效性等目录标识,提供Word或PDF下载格式,方便群众获取公开信息。二是畅通网民互动交流渠道,建立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机制,全年政府门户网站办理网民留言513条,办结率100%,受理12345综合便民服务热线留言15400件,回复率100%。三是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和10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高效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更新《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强化公开工作过程监督,切实推进各项公开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围绕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累计培训人员240人(次);三是严格执行“立项—交办—承办—反馈—核查—销号”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省市政务公开读网抽查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严肃,年内共开展读网检查4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7份,均已完成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2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45

行政强制

1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29.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崆峒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政务新媒体监管等方面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靠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以网站为阵地,增强政府信息供给能力。紧紧围绕深化“五公开”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以政策为重点,推动政府信息精准供给,努力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二是聚焦基层群众需求,完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社区)延伸。三是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审核发布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优势,全力做好网络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坚持“周预警、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确保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崆峒区各级各部门均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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