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关于提高农村三类低保中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工作的通知
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
关于提高农村三类低保中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平凉市民政局、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提高 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以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平 市民发电〔2021〕29号)精神,享受农村三类低保的残疾人生活 补贴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经民政局会议研究决定,从2022年1 月1日起提高农村三类低保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现就有 关事项通如下:
一、目标任务
将全区享受农村三类低保中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标准从
原来的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
二、资金保障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所需保障资金从困难群众救助补 助资金中支出,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三、完成时限
此次提标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文 件精神、落实提标政策、靠实工作责任,按照要求核实符合提标 条件的人员、确认提标人数、建立提标工作台账,完善各项资料, 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提标任务按时限完成。
(二)严格制度,动态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建立残 疾人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 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
(三)积极宣传,加强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利用多种形 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区民政局将适时组 织人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提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 提标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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