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开展省级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4-06-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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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平凉市崆峒区开展省级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平凉市崆峒区开展省级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也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助餐服务需求,根据《甘肃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平凉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区辖17个乡镇、3个街道,252个行政村、27个城市社区,辖区总面积1936平方公里,总人口50.04万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8.61万人,预计到2026年,全区总人口为48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9万余人。现有养老服务机构(设施)30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个、民办养老机构1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个、村级互助幸福院4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6个。经调查摸底,截止2023年底,全区有助餐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共计5.3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469人、城乡低保对象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588人、城市空巢老年人231人,其他有助餐需求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5.23万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崆峒提供积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开展试点。在中心城区3个街道全面开展老年助餐试点工作,支持发展助餐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创建街道老年食堂,认定爱心助老餐厅,设置取餐点,培育各类助餐工作人员,分类解决城市民政兜底对象、特殊困难群众(城市60周岁以上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中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空巢困难老人,65周岁以上住院治疗的困难家庭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用餐难问题。

2025年,全面推进。认真总结试点区域的先进经验做法,多模式、多场景相互结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分类解决全区民政兜底对象、特殊困难群众(全区60周岁以上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中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空巢困难老人,65周岁以上住院治疗的困难家庭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用餐难问题,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扩面增量。

2026年,巩固提升。城乡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规划老年助餐布局

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助餐需求、服务能力等因素,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改造提升相结合,完善老年食堂、爱心助老餐厅、老年取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持续优化功能布局。试点期主要在城市社区布点,依托现有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助餐服务,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推进期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嵌入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全面融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拓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圈,不断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人群。巩固期着眼老年助餐服务全域推进,构建“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效。

(二)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1.创新城市助餐服务模式。(1)发挥现有机构优势。充分发挥东关、中街、西郊3个街道和柳湖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作用,依托解放北路社区、万安门社区、二天门社区等16个城市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区位和资源优势,以“堂食+配送”方式为主,探索创新形式多样的公益助餐服务,切实解决辖区老年人就餐难题。(2)创建老年食堂。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持续经营、示范引领的原则,遴选“善经营、会管理、服务优”的餐饮服务企业在中心城区创建3个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综合老年食堂。(3)认定爱心助老餐厅。通过自愿申报方式,认定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为爱心助老餐厅,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基础上,重点向老年助餐对象提供价格优惠、质量保障、品种多样的老年餐食。(4)引入机关单位力量。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对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服务。(5)设置取餐点。合理利用街道社区阵地、小区物管站等设立取餐点,由相关助餐机构将老年人外购餐食配送至各社区取餐点,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用餐。

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助餐服务积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公益爱心助老餐厅活动,符合条件的爱心企业可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探索建立服务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发展“服务积分”“志愿+信用”等模式,不断培育壮大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

3.加强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依托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开办老年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堂食就餐服务和上门送餐服务。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积极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可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

(三)全面提升助餐服务质量

1.规范助餐服务供给。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按照“五有”(有统一的名称,有助餐服务政策宣传图片,有规范的老年助餐服务流程,有符合老年人口味的营养膳食菜单,有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手段)要求,建设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公示。根据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消费能力、饮食习惯,合理搭配食材,科学制定食谱并定期更新,优先供应大众化家常菜,保证老年人吃得饱、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2.强化智慧技术支撑。开展老年人就餐方式和价格承受能力需求摸底和重点保障对象确认工作,针对不同需求,在充分提供线下便利服务的同时,开发完善老年助餐服务智能终端和信息管理模块,实现统计、结算、监督、管理等工作科学化、精准化,通过手机、电话和网络等线上订餐方式为老年人群提供就餐便利。

3.培育优质服务品牌。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务、连锁化运营,鼓励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餐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质优价廉、老年人信得过的助餐服务,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

(四)切实加强助餐服务管理

1.压实安全责任强化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考核、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问题隐患整改、潜在风险报告等要求,做到有效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安全证、工作人员健康证“四证”齐全。持续抓好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购买食品安全等相关责任保险,严格防范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强化日常监管。区民政局要对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社会餐饮企业进行信息登记,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对食品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等规定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处理或调整。

3.加强社会监督。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督促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指定专人查验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及产品,严格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规范,依照规定公示食品原料供应商名称、许可证照、产品自检结果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扶持政策

2024年,平凉市崆峒区老年助餐服务试点项目共预算安排资金220万元(其中省级安排助餐专项资金补助11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10万元),区民政局根据助餐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统筹调剂使用,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

1.现有机构补助对东关街道、西郊街道、中街街道和柳湖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共给予不超过10万元助餐补助资金。

2.社会助餐补助(1)对2024年中心城区创建的3个老年食堂(适老化服务设施达标,全年接待老年人就餐4万人次以上)每个给予18万元补助,共计54万元。(2)对2024年遴选认定的爱心助老餐厅,每个给予不超过6万元补助(每个爱心助老餐厅每年服务助餐老人在1万(含)人次以内的,给予每人次2元补助;服务老人1—1.5万(含)人次的,给予每人次补贴2.5元补助;服务老人1.5万人次以上的,给予每人次补贴3元补助,最高补助6万元),共计奖补不超过33万元。

3.典型创建奖补鼓励街道社区立足区位、资源优势,创新开展灵活便利、形式多样的惠民助餐服务,共计安排10万元奖补资金。

4.送餐服务补助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等助餐机构或配送企业为符合助餐条件的民政兜底对象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餐食配送服务时,给予相关经营主体每户每天用餐配送补贴3元,预计全年支出25万元。

5.信息管理补助安排崆峒区助餐智慧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管理费28万元,用于老年助餐服务智能终端建设和信息管理。

6.创新奖励资金设立创新奖励60万元,用于支持各类主体或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助餐服务工作,鼓励营造为老助老敬老文明新风尚。

7.个人就餐优惠。对60周岁至79周岁以上老年人、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就餐时分别享受市场价8折、7折、5折优惠;对在老年食堂就餐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8折及以上优惠。其他助餐机构按照“一店一策”,开展相应的为老助餐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部署、统筹推进。围绕助餐服务覆盖面、专业化运营和信息化结算等重点,优化资源配置、细化政策措施,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全力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走深走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区民政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资源配置、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局要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将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各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老年食堂创建和爱心助老餐厅、取餐点建设规划和选址,培育发展助餐工作人员,做好助餐服务对象摸底和助餐服务宣传推广工作。区财政局要将助餐服务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监管。区人社局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安排2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支持全区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区住建局要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衔接相关单位落实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热、用气优惠政策,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引导物业企业免费或低价提供助餐设施场地,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国家电网平凉供电公司要积极落实助餐服务机构用电优惠政策,按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区税务局要按规定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统筹使用国有资产,通过调剂、划拨等方式将机关和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区商务局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商贸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区执法局要指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合理设置门头牌匾、改造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区消防救援大队要依法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要将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

(三)做好宣传督导。区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监管和跟踪指导,扎实做好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工作,适时开展评估,推广经验做法,抓好贯彻落实。要广泛宣传老年助餐行动各项举措,全面详细解读政策,不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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