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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区农发(2023)3号
  • 发布机构 崆峒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信息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凉市崆峒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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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上《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对局系统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到了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为民服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一)扎实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0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受理行政许可类事项78件,办理78件,录入甘肃政务一体化平台78件,好评数78件,办结率100%。其中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5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35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销登记2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转移登记1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到期审验1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驾业务1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变更登记1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册登记1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抵押登记1件、动物及动物产品合格证核发3件、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1件、水产苗种生产审批1件、水产苗种产地检疫1件、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1件、生鲜乳准运证明2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4件、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3件、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14件,并通过邮寄方式为办事群众送达证书,切实履行“最多跑一次”承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明确各环节的负责人员,进一步强化提升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设。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区财政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明确各环节的负责人员,进一步强化提升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设。2022年区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切实加强政务信息管理。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崆峒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改完善《崆峒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先后在惠农政策、部门文件、预算决算、政策解读、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公开信息62条,并加强日常监督与维护,增强了公开效果,提升了服务水平。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全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崆峒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利用“崆峒区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开展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常态化监督、维护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发布了最新政策信息。 

(五)强化信息发布监督保障。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效,提高了数据质量,全面落实了各项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任务已经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一年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区上整体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和不足。2023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规范提升:一是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惠农政策等栏目公开数量,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政策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自觉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通过图文并茂、动漫、短视频等形式及时解读有关政策,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让群众和市场主体更快更好地吃透政策、用好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凉市崆峒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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