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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崆峒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2024-01-11
- 信息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凉市崆峒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崆峒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到了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为民服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一)扎实开展主动公开。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涉农政策信息公开栏,先后公开惠农政策9条,土地流转6条,涉农补贴办理结果6条,农机购置补贴进展信息3条,部门文件、预算决算、政策解读、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公开信息57条,并加强日常监督与维护,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和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明确了各环节负责人员,进一步提升了依申请办理工作的标准化水平。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农业农村局依托区政务公开平台,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依托“崆峒区农业农村局”微信公 众号动态开展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常态化监督、维护信息平台,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及时公开发布了最新政策信息。
(四)强化信息发布监督保障。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效,提高了数据质量,全面落实了各项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任务已经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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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一年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区上整体工作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和不足。2024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规范提升:一是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惠农政策等栏目公开数量,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政策的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自觉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通过图文并茂、动漫、短视频等形式及时解读有关政策,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让群众和市场主体更快更好地吃透政策、用好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凉市崆峒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