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5-01-0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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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区公安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重点围绕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等方面,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平台、今日头条等渠道,深入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动态和相关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2024年,崆峒公安分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9739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信息34条,通过甘肃省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公示信息5185条,通过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公示各类信息45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二是强化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及时准确发布,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各项制度,切实增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保守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有效防范涉密信息泄露。

(四)平台建设

2024年,区公安分局依托崆峒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自查,及时发现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不足,做好动态更新,切实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同时灵活运用新媒体,积极推进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我局现有“崆峒公安”新浪微博、“崆峒公安”抖音号、“崆峒公安交警”抖音号、“平安崆峒”微信公众号、“平安崆峒”视频号、“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今日头条号六个自媒体平台。通过以上平台实时发布涉及社会治安、民生救助、防范宣传、服务新策等各项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推送各类政务信息回应民生关切。

(五)监督保障

区公安分局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881 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2件

行政强制

19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需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三是主动公开信息效率有待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2024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和主动回应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民互动的作用,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提升业务人员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公开科学、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公开答复情况

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公开答复工作,把认真细致办理好建议提案,作为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促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事来抓。2024年共办理办结市区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2件,回复满意率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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