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安全政策
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居住在经鉴定 或评定确属 C 级、D 级危险房屋且该住房为 农户唯一住房或无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具 体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 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 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 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 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 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 6 类重 点对象。已实施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 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 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2.农村危房改造各部门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 造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 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 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 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 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 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 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 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 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3.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对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帮助其提出住 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退役军人、 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 排。各地要细化申请审批程序、流程和办理 时限等,方便农户申请。
4.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 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原则上 C 级危房应修缮 加固,D 级危房重建。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 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 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 农户周转使用,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 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 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 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 返贫致贫。
5.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 D 级危房改造拆除、无房户新 建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由各市结合本地实 际情况具体确定。修缮加固的 C 级和 D 级 危房按照原住房面积实施。
6.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修缮加固的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 危险点构件全部更换或维修;房屋安全隐患 全部排除,达到安全住房要求。新建住房应 满足以下要求:选址安全;基础牢靠,结构 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 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 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具备 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建筑面积符合政 策要求;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鼓励有条 件的市、县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 式,推进水冲式卫生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7.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有哪些工作 要求?
答:一是常规排查。(1)“以人找房”, 依据本地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六类 低收入群体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数据 库数据,定期实施住房安全逐户排查摸底, 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以房找 人”,及时有效组织乡镇、村定期对辖区内 房屋,特别是危险房屋进行排查,加强与乡 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 享,针对尚未纳入六类低收入群体的家庭收 入困难,住房存在险情的低收入农户,由相 关部门确认后,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二是应急排查。针对灾情等特殊时段以及突发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时开展应急排查。对确实存在住房安全严重隐患的低 收入家庭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灾情后要第 一时间研判评估所在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 患,对安全隐患较大的房屋要及时采取管控 措施,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
三是资金保障。县级人民政府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对于年度任务之外新增的动态保障任务所需补助资金,按照工程进度,由县级人民政府先行垫付,省级将按各地实际改造户数,在下一年度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予以足额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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