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公示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参保群众利益,现将患者的受伤原因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患者:吴会玲,女,汉族,47岁,户籍地:麻武乡石家沟村。患者叙述2024年1月22日16时因天气原因,道路结冰,在纪家坡步行时不慎摔倒,面部着地,遂由同村有车人员送往平凉市第二医院急诊科治疗。2024年1月23日11时,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以“滑倒摔伤”收住入院。
患者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将以上情况面向社会公示7天(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如有受伤原因与上述不一致或有异议的,请给予举报,我们将为其保密。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麻武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盖章。
举报电话:0933-8241019
平凉市崆峒区麻武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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