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有关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平凉市崆峒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平凉市崆峒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
实施 方 案
为广泛聚集发展要素、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更有吸引力、更具竞争力、更富活力的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发展意识、赶超意识,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问题短板促攻坚,突出指标追赶求突破,抓实机制措施重实效,形成市场主体活力迸发、招商引资量质齐升的良好环境,赋能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美丽崆峒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锚定崆峒区营商环境水平“全市一流、省内靠前”的目标定位,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聚力打造纳税、用电2项全省最优行业指标,其他16项指标评价水平在2022年基础上提升5%以上,积极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县(区)。着力破解部门协同作战配合不够紧密、改革落地见效缓慢、全员抓营商氛围不够浓厚等症结瓶颈,全力打造投资贸易便利、行政办事高效、政府服务快捷、法治体系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以转变理念引领攻坚突破
(一)凝聚思想共识,强化责任担当。秉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统一思想认识,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强化问题导向补短板、突出比较优势增长量、强化使命担当抓改革,释放“优化营商环境不止步、服务市场主体再加力”的鲜明信号,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重商兴商、亲商爱商、护商安商、利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共识,构建全员、全心、全程、全域抓营商环境的工作格局,以营商环境大改善助力发展质效大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有关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二)锻造攻坚本领,提升服务能力。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组织开展系统培训。分批次赴国内标杆城市和省内先进地区观摩学习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选派干部到先进地区和企业挂职锻炼,开拓眼界、创新思路、提升能力。针对审批难审批慢、准入不准营、惠企政策落实慢、政务数据共享难、市场主体融资贵等重点问题,精准靶向施策,增强政策供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有关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三)树牢服务理念,锤炼过硬作风。以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牵引,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创优良好发展环境,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坚持“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营商环境”的要求,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通过“协商会、恳谈会、企业家交流日”等形式,每季度对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调研走访、现场办公、座谈交流;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合中小微民营企业、媒体、社会人士代表,对全区营商环境开展监督性视察,并主动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及时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在项目审批建设、企业准入经营、产业链发展、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困难需求,同企业家们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当好坚强后盾、贴心伙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有关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三、以指标追赶推动攻坚突破
主动对标省内营商环境领先地区,补短扬长、跳起争高,推动投资贸易更加便利、行政办事更加高效、政府服务更加快捷、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以指标追赶实现活动突围。
(一)企业开办。依托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平台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全程网办功能。推行企业开办1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入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证照分离”“证照联办”改革,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大力推行银行账户即时开户服务,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积极开展歇业备案制度,推行“一口办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二)办理建筑许可。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完善多跨协同的全流程管理链条。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60个工作日内,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全面放开自主权,鼓励支持各部门采取不同方法分类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扩大信用承诺制审批范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优化项目用地审批管理流程,深化联合测绘、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不退件审批”“多段式”联合验收等改革。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
(三)获得电力。精简办电业务证件,推广线上办电,创新配套项目储备,实现低压居民、低压小微企业全流程办理时间分别不超过2个、10个工作日,高压单、双电源供电公司合计办理时限分别不超过20个、30个工作日,用电报装流程压缩至2个环节。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接入“零负担”政策,推行可靠性管制计划,建立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责任单位:区供电公司、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
(四)获得用水用气。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压缩至2个环节,不分有无外线工程,从受理用户申请至通水通气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不包含外线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工程施工及气密性实验等特殊环节时长)。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接入“零负担”政策,推行可靠性管制计划,建立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建立联合报装机制,公布报装全程服务时限,逐步推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合踏勘、一站服务、一窗咨询。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务局。
(五)登记财产。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提升电子证照部门间共享应用范围,实现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在政府、法院、金融机构、公用设施服务机构中的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证在“水电气暖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方面的应用力度,实现居民客户线上“刷脸办理”时可自动获取不动产登记证。将企业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压减至1个环节。加强房地产登记信息公开和共享,提供购房条件等自助查询服务,推行房产登记当场缴税当场领证或先领证后网上缴税、税费一次同缴、房产交易异地缴税等举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税务局。
(六)纳税。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优化电子税务配套功能。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误收多缴退税办理流程改造提速,进一步降低企业办税成本,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60个小时内。推行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合并申报,涉税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达到90%以上,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七)跨境贸易。对重点跨境贸易企业实行“一对一”联络机制,帮助近年来开展跨境贸易的企业,参加省内外广交会、消博会等展览展销活动,指导跨境贸易企业入驻平凉圣梯进出口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运用“农贸通”外贸服务平台拓宽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八)办理破产。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政企纠纷,组建以民商事法官为主的破产审判专业团队,快立快审,建立破产案件简易审理和预重整机制,限时办结3年及以上未审结案件,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行各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及时清理涉企刑事诉讼“挂案”,强化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受理、审查、裁定和执行环节的监督,防止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积极借鉴发达地区中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实践,推动小微企业重整挽救。建立破产重整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机制,对破产保护期内的市场主体给予相应税费、债权利息等减免缓优惠。加快破产财产解封处置办理,完善破产财产多元化处置方式。推进企业重整及财产处置阳光交易,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和回收率。优化重整企业在税务、金融、市场监管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用修复服务,稳慎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国资办、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税务局。
(九)获得信贷。鼓励辖区内银行网点全面提供简易开户免费服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建立完善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提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征信平台等各类融资信息平台的使用率和便利度,加大金融机构与企业融资对接力度,深化“信易贷”等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范围。积极推进无缝续贷增量扩面,完善小微企业“四贷”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实施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贴费、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建立普惠金融顾问制度等政策。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局。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利,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涉财产强制性措施,帮助协调解决职工安置、涉诉信访、补偿等困难问题,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鼓励对符合小额诉讼条件的案件简化审理模式,提升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十一)执行合同。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优化立案、送达、调解、审理和执行等程序,缩短案件转移周期,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和便利度。拓展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推动简易案件及时高效审结。建立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裁判文书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由系统自动生成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并推送各方当事人。责任单位:区法院。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完善劳动投诉申诉处理、争议解决等工作机制,提升咨询、指导、调解等服务效能。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完善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制定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相关政策、企业规范裁员政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等,建立健全“监察+仲裁+司法”劳资纠纷预警服务联动机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重点做好农民工、工伤职工和“三期”女职工的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工会、区妇联。
(十三)政府采购。优化投标保证金收取,压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度。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在线交易份额,全面落实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完善电子化评标流程,持续推进“政采贷”平台建设。完善电子监管系统,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十四)招标投标。做强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总门户和综合交易、服务、监管系统,加快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健全招标投标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优化电子保函开具等功能,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保函应用在省、市、区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覆盖。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税控系统对接,压减付款时间。优化交易价款结算、手续费支付、电子发票开具等功能,提升全程电子化水平。动态更新招投标专家库,出台远程异地评标办法,年内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严格规范招投标交易担保行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不得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十五)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力度,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推行并联审批和“不来即享”,在更大范围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最大限度便企利民,打造审批更少、流程更短、效率更高的政务环境。依据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权责清单,重点清理互为前置条件行政许可事项,6月底前梳理清楚部门职责边界并建立相关清单机制,为再造审批流程奠定基础。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最大限度便企利民。调整优化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职能,持续扩大“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范围,加强“市民之家”和“政务超市”一站式、集中式、便捷式服务,创新理念机制,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说“行”不用请示,讲“不”需要报告,快速反应解决问题。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强化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一网通办”综合服务能力,高效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推动更多高频事项“集成办”“异地办”“掌上办”,巩固提升“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鼓励银行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纳入我区科技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范围,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所担保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视同信用贷款实行前置补偿。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法律援助、代理援助等基础性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金融办。
(十七)市场监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持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劳务派遣、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类评价管理。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综合运用,完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实施非现场监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持续完善崆峒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应用。着力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研究制定数据交易市场管理制度,推动数据确权交易流通,充分释放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推进大数据市场化应用。深入实施“四抓一打通”工程,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和水源地建设。加大医疗、文化、教育、养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实施市二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寨河、峡门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抓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在我区的落地举措,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和生态保护。积极承接中东部和周边产业转移,全面扩大市场开放程度。落实“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完善吸引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和创新创业活跃度。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林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招商局。
四、以担当实干支撑攻坚突破
(一)内聚外引助推招商引资突破。深入实施“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紧盯“三个500强”和行业头部企业,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强化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动态跟踪和后续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树立“以招商引资论英雄、以项目建设论成败”的鲜明导向,建立健全高位化调度、集成化作战、扁平化管理、一体化办理的招商引资工作模式。持续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包抓机制,紧盯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和投资过亿元的产业项目,逐项目分解落实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推进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力推动项目落地。修订完善投资机会清单、产业链招商图谱和招商引资政策清单,制作高水平招商引资宣传片,建立招商项目库、目标企业库、企业家资源库,夯实精准招商基础,搭建招商服务平台。落实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制、趋熟项目调度机制等,着力解决项目成熟度低、引进程序不规范、项目落地建设慢等问题。牵头单位:区招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
(二)多措并举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坚决有力、鲜明果敢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求,严格依法、加大力度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全社会弘扬企业家精神,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建立领导干部“包抓联企”工作机制,实现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全覆盖。建立企业“白名单”,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和初创期、孵化期、潜力期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做大。推行企业创新孵化时必访、经营困难时必访、登记纳统时必访、战略调整时必访、增资扩产时必访、筹备上市时必访,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周到、暖心的“全天候”“全周期”“全链条”服务。尊重市场规律,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向非公企业开放力度,保障中小微和外地民营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政策标准制定等活动。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高经营质效,推动城市更新集团、农业产业集团做强主业,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快市场化实体化转型。鼓励民营企业大胆创业、放心投资、有事找政府,支持民营企业以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农业产业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建立“一企一档”问题库,实施重点企业“一企一策”、重点问题“一事一议”,加大政策精准供给,保障减税降费、激励补贴、“不来即享”等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全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恢复生机活力、做优做强做大。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有关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
(三)增强保障优化资源要素供给。建立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考核评价机制,公开排名“晾晒”。加强政银企对接,推出更多特色化金融服务,抓好各类基金争取和债券发行,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实力,实现重点项目和产业链投资融资持续增长。落实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付息等惠企政策,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生产经营困难行业企业倾斜。实施企业挂牌上市行动,“一链一企”开展上市培育辅导。开展强科技行动,聚焦重点产业链,实施科技人才引进“六雁”工程,布局建设总部基地、产业创新、功能服务等创新平台,实施科技创新企业梯次培育计划,促进平凉红牛联合育种等核心技术攻关转化,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强土地资源统筹调度,加大闲置土地和低效厂房清理处置,积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满足企业和项目发展用地需求。积极创建肉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泾河蔬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峡门绿色建材产业园,发挥园区带动效应。实施水资源瓶颈破解行动,强化地下水综合治理和水源保护,全力抓好麻武水库、白杨林水库、安国净水厂建设项目,完成平凉宾馆、人民广场、东湖公园、柳湖公园海绵化改造及活力公园、市博物馆片区雨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推进15个老住宅区、28个城区学校海绵化改造,加强中心城区积水隐患点及城市内涝治理,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能力。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金融办、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
(四)守信践诺提振企业投资信心。加强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增强投资者信心,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避免过头承诺,不开“空头支票”,依法诚信践诺,及时有效化解遗留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工作中的失信行为,严肃问责相关单位责任人。按期清理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有关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
(五)真督实查保障目标任务见效。加强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工作合力。纪检监察部门、督查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主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健全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营商环境评价等制度机制,对市场主体感受满意度和政府部门办事服务便利度进行评价。运用“明查晾晒+暗访问政+公开问责”的方式,建立“评价发现短板—提出任务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跟踪评估成效”的工作闭环,推动全区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从量变到质变。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营商环境经验和做法,揭短亮丑、公开曝光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对工作推进不力、重点领域改革滞后、18项指标优化提升不明显、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不到位、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对问题整改不落实、落不实的人和事,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纪依规处理。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有关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
(六)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敢闯敢干。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区、乡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能力突出、作风过硬、成效显著、企业和群众认可的干部,给予褒奖和提拔重用。强化“店小二”精神和“保姆式”服务意识,遇事快出手,无事不插手,当好企业发展的“合伙人”。鼓励支持各级干部牢固树立“负责思维”,坚决摒弃“避责思想”,敢于创新、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宽容失败,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各级干部服务发展的能力。细化实化容错免责情形,防止问责泛化,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同市场主体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有关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扛牢主体责任和行业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实行月分析、季调度、年总结,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推动落实,确保行动有力有效开展。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及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量化实化工作任务。各行业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应方案措施,鼓励各行业提高标准、创新举措、突出特色、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工作落实方案要及时报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工作专班备案,并于12月底前书面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强化法治保障。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更好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合法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常态化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深化“送法进企业”活动,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广泛深入宣传。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报道。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推送解读惠企便民政策,总结宣传各单位、各行业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先进典型、特色亮点、生动实践,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同时,选择一批潜力足、前景好、贡献大的企业进行专题报道,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掀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高潮。
附件:平凉市崆峒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工作专班
附件
平凉市崆峒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
工作 专 班
为有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落实落地,进一步破除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研究推进全区重大改革事项,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召 集 人: 樊对对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 杨喜平 区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兰 波 区纪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朱 斌 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张 锋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雷峰鸣 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丁 竑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马洁芳 区委编办副主任
邹继宏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周梅生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潘文涛 区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项目办主任
张世龙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立杰 区科技局党组成员、科技创新中心主任
曹文力 区工信局党组成员、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省 区公安局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小岗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兴武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伟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办主任
李玉柱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培莲 区自然资源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立武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龙君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耀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亚琴 区水务局党组成员、水利工程建设站站长
郑 磊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 勇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建军 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九奎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峰 区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芦 强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王文卓 区金融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樊 彬 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杨 明 区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 佳 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曹 惠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益农 区供电公司副经理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总体工作,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根据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抓好本系统本领域工作推动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工作专班办公室可从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各成员单位临时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报请召集人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相关链接:《平凉市崆峒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