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2/202202002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8-25
  • 发文字号:区政办发〔2022〕89号
  • 发布日期:2022-08-25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深入开展地下井专项摸排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深入开展地下井专项摸排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08-3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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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平凉市崆峒区深入开展地下井专项摸排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全力组织实施。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平凉市崆峒区深入开展地下井专项摸排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自去年第三季度开始,地下水超采区水位连续4个季度呈下降趋势,今年第二季度变幅标识为红色,被水利部通报预警,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强化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确保地下水位尽快回升,区政府决定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地下井专项摸排整治行动,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16字治水方针,坚持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并重的原则,以地下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认真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巩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成果,切实保护涵养地下水资源,有效恢复水生态环境,促进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整治目标

聚焦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范围内各类地下水取水井,全面核查登记、准确掌握已知自备水源井和未登记井的数量、合规性和监测计量现状,严厉查处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取用水秩序不断规范,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现超采区止降回升目标。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由区水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执法局、工信局和相关乡镇、街道及平凉市给排水公司配合。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

(一)普查登记(2022年8月27日—9月3日)

1.排查登记。东关、中街、西郊街道和柳湖镇、崆峒镇、四十里铺镇、峡门乡按照属地普查登记原则,对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居民小区、洗车行、洗浴中心、净水厂等私设的地下水源井开展地毯式摸排,并分类建立地下水取水井管理台账,填报地下水取水井基础信息表,做到登记不重不漏、信息真实可靠。

2.审核汇总。各工作小组对各自负责的片区范围内各类地下水取水井登记信息进行认真复核,形成地下水取水井核查登记汇总表,由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于9月3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文件报送区水资源中心。

(二)整改提升(2022年9月4日—11月15日)

1.梳理复核。区水务局依据地下水取水井摸排登记结果,全面梳理复核取用水过程中存在的超许可取水、超计划用水、超用途配水、无证取水、无计量取水及拖欠水资源费等突出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

2.整改销号。针对发现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整改,确保11月中旬前销号清零,并在关井后及时填报地下水取水井问题整改销号表。区住建局负责关闭中心城区居民小区自备水源井,区工信局负责关闭全区范围内企业自备水源井,区水务局负责关闭中心城区洗浴中心、净水厂自备水源井,区执法局负责关闭中心城区洗车行自备水源井;市水资源中心、水政监察支队牵头,区水务局配合,关闭市直单位及市管国有企业自备水源井。

(三)建档立制(2022年11月16日—11月30日)

区水务局负责建立全区地下水取用水单位管理名录,对现有地下水取水井实行统一编号、动态管理、规范计量,真正做到依法取水、依法管水。同时,结合全区取用水实际,以取水井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新增取水机井控制、地下水节水新技艺推广、地下水监测井布置等为重点,探索出台配套制度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地下水取用水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地下水超采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直接调度,分管负责人要抓在手上、专班推进。各有关乡镇和街道要靠实工作责任,抽组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摸排,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动地下井专项摸排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主动配合、相互沟通,做到分工不分家、联合不缺位。要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工作要无条件服从、无条件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区水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衔接各方、业务指导等职能,及时汇报联系、协调会商,确保各项工作有的放矢,精准落实。

(三)严格督查问效。区水务局要会同区督查办组成联合督查组,积极开展定向督查、随机抽查,及时通报进展,逐项跟踪调度,倒逼工作落实。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对履职不到位、支差应付、懒政不作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按照“一通报、二约谈、三问责”工作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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