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2/202202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1-10
  • 发文字号:区政办发〔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01-10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时间:2022-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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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平凉市崆峒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平凉市崆峒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有效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平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凉市崆峒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提升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2)以防为主、防救并举。加强灾害监测预报,关口前移、标本兼治,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坚决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应对。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灾害防范应对合力。

(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受灾乡镇(街道)按照灾害响应级别负责组织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区直有关部门应当与受灾乡镇(街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1.5灾害分级

依据《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定为发生相应等级灾害。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级

灾害等级类别

特别重大

重  大

较  大

一  般

预警

气象台发布暴雪或冰冻红色预警,并已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气象台发布暴雪或寒潮或冰冻橙色预警,并已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气象台发布暴雪或寒潮或冰冻黄色预警,并已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气象台发布暴雪或寒潮或冰冻蓝色预警,并已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交通运输

影响情况

高速或国省干道中断,抢修处置时间超过48小时。 

高速或国省干道中断,抢修处置时间超过24小时。 

市内公路干道受阻或中断24小时;火车站大部分列车延误或取消。

主要公路受阻或中断24小时。

因灾紧急转移

安置或需紧急

生活救助人数

100万人以上。

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旅游者滞留

人数和时间

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因灾伤亡人数

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

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

30亿元以上。

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房屋数量

20万间或7万户以上。

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

1万间(或3千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5千间(或1千户)以上、1万间(或3千户)以下。

其他情况

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2 应急指挥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在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区政府各副区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事发地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任副总指挥,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林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民宗局、区畜牧兽医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森林消防大队、区供电公司、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区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主任;各乡镇(街道)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2.2分工及职责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受灾乡镇(街道)、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区联通公司。

主要职责: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等;组织对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指导和监督应对处置资金的拨付使用。

(2)抢险救灾组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人武部、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林草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团区委、受灾乡镇(街道)、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森林消防大队。

主要职责:开展受灾乡镇(街道)气象、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加强相关预警工作;编制抢险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动员协调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3)抢修维护保障组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受灾乡镇(街道)、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区联通公司、区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相关企业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做好有关应急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组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

主要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优先协调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等。

(5)治安保卫组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受灾乡镇(街道)。

主要职责:维护受灾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受灾乡镇(街道)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组织群众撤离转移、滞留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配合单位:区人武部、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受灾乡镇(街道)

主要职责: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相关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3 预防与监测预警

3.1 预防

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

(1)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级落实灾害应对责任。

(2)按照应急需求足额储备、补充应对灾害必需的物资装备。

(3)整合优势资源,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 监测预报

公安、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监测预报信息,研判分析对本行业的危害范围、危害强度,及早发出预警,完善应对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3 预警

3.3.1 判定预警级别

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及时对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危害强度以及次生灾害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3.3.2 发布预警信息

即将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定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乡镇(街道)进入预警期,同时向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预警信息通过政务专网、崆峒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3.3.3 预警调整及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根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 运行机制

4.1 灾情报送

4.1.1 灾情报送原则

灾情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灾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并持续跟踪灾情动态。

4.1.2 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报告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农牧业、林草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交通运输、电力、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1.3 灾情报送时限

受灾乡镇(街道)接报灾情信息后,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应急管理局报送灾情初报,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应对处置等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4.2 先期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受灾乡镇(街道)应立即组织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转移安置、重点设施抢修维护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4.3 响应启动

4.3.1 分级应对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受灾乡镇(街道)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区直有关部门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给予支持。

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协助受灾乡镇(街道)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区委、区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4.3.2 响应分级

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3个级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初判灾害等级、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研判确定响应级别。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1)Ⅲ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受灾乡镇(街道)负责应对,当受灾乡镇(街道)提出救援请求时,由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受灾乡镇(街道)请求给予必要的力量、物资、装备等支援。

(2)Ⅱ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并立即报区政府批准,根据受灾乡镇(街道)请求给予必要的力量、物资、装备等支援。

(3)Ⅰ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并立即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必要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4 信息发布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区委、区政府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动态信息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区政府,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 响应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结束后,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响应终止。

终止区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区委、区政府批准;

终止区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批准;

终止区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

4.6 后期处置

4.6.1调查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统计核实受灾损失,逐级上报。

4.6.2 善后处置

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受灾乡镇(街道)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6.3 救灾补偿

受灾乡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救灾需要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6.4 恢复重建

受灾乡镇(街道)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科学有序地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队伍主要有: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森林消防大队、区人武部、18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其他社会救援队伍。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

5.2 通信保障

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区联通公司要保障受灾乡镇(街道)与区级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做好受灾乡镇(街道)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5.3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通行,确保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5.4 资金保障

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资金保障,区财政局负责核算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经费,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5.5 物资和设施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动员工业企业充分发挥生产潜力,做好重要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和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要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必需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储备转变,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加强储备物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6 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加强受灾乡镇(街道)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干扰破坏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持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5.7 应急医疗保障

区卫健局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力量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 预案管理

6.1 预案编制与修订

各乡镇(街道)应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通过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商定后印发,报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2 宣传和培训

各级各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

6.3 预案演练

各级各部门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7 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 附则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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