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1003/2017-0007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17-03-10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7-03-10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表彰2016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6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时间:2017-03-10 00:00
  •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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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6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7年3月9日)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区政府系统各承办部门(单位)严格按照2016年市区“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办理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凝聚各方力量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在办理重点上集中突破,在办理方式上积极创新,在督查落实上强化举措,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工作任务,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6个单位“2016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授予李国锦等10名同志“2016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区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区各级各部门向先进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制度机制,确保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2016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教育局

区文体广电局

区公安分局

二、先进个人

李国锦  区林业局党委委员、区林业技术工作站站长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任科员

   区公安分局办公室副主任

石双龙  区教育局干部

李建军  区民政局干部

   区交通运输局干部

李昊桦  区文体广电局干部

王安兵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干部

康国华  区环境保护局干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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