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 时间:2015-07-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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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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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正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完善城市停车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区车辆急剧增加,现有的停车位已不能满足停车需要,车辆的乱停乱放破坏了交通管理秩序,影响了城市形象。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区政府一方面,组织规划、公安等部门对中心城市现有车辆及停车位、临时停车场收费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制定停车场建设规划;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文明停车宣传活动,加大对车辆停放的监管力度,城区车辆停放进一步规范。

  一、关于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问题。经调查,截止2013年底,中心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为60097辆,占全市总量的41%,较2009年底增长72.89%,年均增长14.75%。目前,中心城市现有停车场74处4020个停车位,其中广成大桥、汽车东站等路外公共停车场14处723个停车位;西寺街、南门什字等路内停车场24处1694个停车位;新都酒店、华辰酒店等配建停车场36处1603个停车位。经区政府积极衔接汇报,市规划局编制了《平凉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2014—2020)》,规划至2020年,在中心城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场32处5293个停车位,累计达到46处6016个停车位;新增配建停车场25处4743个停车位,累计达到61处6346个停车位;新增路内停车位2644个,累计达到4338个。目前,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查,今年计划实施的新世纪B座地下停车场(54个车位)、星泰广场地下停车场(90个车位)全面建成;盘旋路节点改造地下停车场(254个车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东湖公园节点改造地下停车场(72个车位)、宝塔公园北门民俗文化街地下停车场(249个车位)正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今后,区上将在项目开发中,严格按照《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落实配建停车场要求。

  二、关于规范车辆停放和收费标准的问题。目前,城区共设置临时停车场23个,依据《崆峒区物价局关于城区行署巷等二十三处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崆区价〔2009〕52号)规定标准进行收费,即:停放4小时之内2元/辆·次,4小时至8小时4元/辆·次,8小时以上8元/辆·次。所收取的临时停车费用于支付管理人员报酬和停车场基础设施维护。近年来,区政府根据城市车辆增长情况,在现有的道路和背街小巷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停车点,进一步加强对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的监管力度,确保车辆按照划定的停车位规范有序停放。同时,不断加大临时停车场设施建设力度,对行署巷、石家巷、公园路等14处临时停车场设置了停车场标识,施划了停车标线;新建广成立交桥下临时停车场,并设置了场地围栏等设施;将仓坊巷、法院巷2处临时停车场免费开放使用。下一步,区上将进一步健全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临时停车收费审批及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不断规范停车收费管理。

  感谢你对我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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