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刘永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建立分类投放机制,完善收运处理体系,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牵头、试点带动、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格局。一是注重高位推动。成立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崆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工作方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现场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坚持试点先行。学习借鉴兰州、金昌等地区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3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5个和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5个,以此带动逐步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三是建强基础设施。投资4000万元购置分类垃圾桶2500组、采购环卫车辆74辆,中心城区建成20个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站,全年运输处理分类垃圾12.8万余吨。全力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危)废项目,补齐了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问题。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系列宣传活动,入户宣传1200多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引导居民养成了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企业、居民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区上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项目资金支持,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衷心感谢对崆峒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崆峒区的工作。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