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1003/2017-0008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17-08-0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7-08-04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平凉市崆峒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
平凉市崆峒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范发放流程,切实提高补贴资金支付时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通知》(甘财库〔2016〕45号)和《关于开展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信〔2017〕8号)精神,区政府决定从2017年8月1日起,开展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暂将全区惠农财政补贴纳入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推行“惠民一卡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2008年全区推行强农惠农财政补贴支付方式改革,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现了“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建立了“乡镇管底册、部门管审批、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机制,有效规范了补贴资金发放方式,促进了各项惠农政策的高效快速落实。但从当前运行情况和各类检查暴露出的问题来看,仍存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各单位职责不清晰、部分补贴资金到户时间不一致、补贴资金在乡镇财政所惠农专户沉淀时间过长、发放数据不准确、“一册明”通知方式落后、群众自助查询不便捷等问题,影响了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开展惠农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是通过建立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数据电子化传输的创新型改革举措,将为构建惠农资金直接“发放到户、监管到户”提供信息化手段,也为惠农资金准确发放和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有力地支撑作用。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将对惠农财政补贴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部门职责明确、流程规范的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模式,增加多种自助查询方式,从而促进资金发放各环节统一高效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资金延压滞留,切实提高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的准确性、安全性和时效性。
二、试点范围
中央和省、市明确规定实行惠农财政补贴专户发放和享受对象相对固定且适合惠农财政补贴专户发放的资金,改革后出台的适合国库集中支付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纳入本次试点范围。不适合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发放的资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原渠道发放。纳入试点范围的惠农财政补贴具体包括:
(一)区农牧局负责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村公共运行维护村维管员报酬、农机具购置补贴等;
(二)区林业局负责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绿化及高速公路占地补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资金等;
(三)区畜医局负责的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草原禁牧补助等;
(四)区民政局负责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农村五保供养金、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伤残抚恤金、死亡抚恤金、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民政临时救助金、救灾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参战参试人员补助、60岁以上退役士兵补助、孤儿生活补贴、高龄补贴等;
(五)区卫计局负责的乡村医生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他家庭)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农村二女户结育奖励金、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补助、村及村以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救助金、农村二女户升学奖励金、失独家庭补助等;
(六)区住建局负责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户奖励资金等;
(七)区教育局负责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等;
(八)区残联负责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70岁以上残疾人生活补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残疾人燃油补贴、残疾学生助学金等;
(九)区发改局负责的易地扶贫搬迁到户补助资金等;
(十)区扶贫办负责的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补助等;
(十一)区委组织部负责的村、社干部报酬。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区财政局要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依托金财工程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立全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实现补贴管理、资金拨付、银行支付的有机结合,做到信息维护、指标下达、对象审核、资金发放、汇总查询规范操作。各乡镇、财政部门和惠农资金主管部门、代理银行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切实提高惠农财政补贴数据录入、上报汇总、审批发放等过程中的准确性,确保在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的前提下实现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的规范化、流程的标准化、管理的精细化,以便强化对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的监管问效。
(二)优化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流程。区财政局要会同各单位对惠农财政补贴管理发放流程进行优化升级,按照“财政下达指标→资金主管部门制定方案→乡镇编制底册→资金主管部门审批确认→财政拨付资金→代理银行发放”的程序,制定并完善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流程,明确各单位在资金发放全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时效,实现发放流程各个环节按规范、按时限操作,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时效。
(三)拓宽惠农财政补贴查询渠道。区财政局要会同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现有张榜公示、来人来电查询、惠农大厅自助查询的基础上,实现手机短信告知全面覆盖,并逐步建立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自助查询平台,以便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信息查询渠道,切实保障农户对惠农政策落实和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工作职责
(一)乡镇政府工作职责。成立农户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报送;按月向本乡镇财政所提供辖区内农户基础信息的变动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审查并确定惠农财政补贴享受对象。设置专职经办岗,负责接收打印资金主管部门下达的资金分配方案,并报领导签字确认;及时将签字确认的资金分配方案和提取的农户基础信息交由业务人员编制《惠农财政补贴发放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按时将《花名册》导入系统,核对校验,更正错误信息。设置审核岗,负责按时审核经办岗导入系统的《花名册》信息是否完整、补贴标准及金额是否与《资金分配方案》一致等信息,审核通过后将《花名册》报资金主管部门。配合资金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公开公示、自查自纠等工作。
(二)资金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负责本部门主管的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政策宣传、资金分配、惠农财政补贴对象的审定、公开公示、监督检查等工作。设置专职经办岗,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按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下发各乡镇。设置审核岗,审核乡镇报送的《花名册》,核实补贴对象资格和标准,按时将审核通过的《花名册》发送至代理银行进行零余额试传,及时将代理银行反馈的错误信息退回乡镇;按时向区财政局报送审批通过的《花名册》(全区)、《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及公开公示资料。配合区财政局制定完善区级惠农财政补贴统发流程。
(三)区财政局工作职责。负责全区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按要求建立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制定惠民资金管理系统操作规程、农户基础信息采集细则,组织开展信息采集业务培训,同时协助软件公司做好惠民资金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数据备份,配合软件公司开展惠民资金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各指标管理科室设置专职岗位,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复核资金主管部门报送的《花名册》、《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及公开公示等资料;国库科按时将资金拨付代理银行。会同资金主管部门对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乡镇、资金主管部门、代理银行认真履行试点工作各项职责。
(四)乡镇财政所工作职责。设置信息维护专岗,负责农户基础信息定期维护,做好“惠民一卡通”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挂失等基础信息变更的登记,更新系统基础信息;负责对乡镇、资金主管部门、代理银行审核反馈结果中与系统数据库不一致的农户基础信息进行核实并更正,保证系统数据库农户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宣传相关业务办理方式,及时为农户办理相关业务,定期打印发放《惠民财政补贴发放通知单》;按要求对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巡查;督促代理银行基层网点按要求打印“惠民一卡通”账户对账折。
(五)代理银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条款履行职责,负责及时向资金主管部门反馈试传结果;按照区财政局资金支付指令,在规定时限内将惠农财政补贴划入“惠民一卡通”账户,向财政局反馈资金发放结果;对有需求打印对账折的农户,按要求打印“惠民一卡通”账户对账折,并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查询服务;配合乡镇财政所做好“惠民一卡通”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挂失等工作。
(六)软件公司工作职责。负责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平台的开发设计、安全防御、运行维护。按区级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流程,设计系统功能模块与流程,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数据录入、数据导入导出、数据查询等功能无障碍运行;按不同查询方式,设计互联网模块,搭建微信公众号,确保内外网数据准确传输、通畅运行;设定各岗位操作权限,确保使用者权责一致;制定培训课件,对全区使用系统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保证使用者熟知系统流程,熟练操作系统。
(七)其他部门工作职责。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农户户籍基础信息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核实;区监察局负责惠农财政补贴发放过程中违规违纪现象的追究问责。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8月1日—8月5日)。召开全区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惠农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
(二)数据采集(8月5日—9月10日)。各乡镇和资金主管部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完成全区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上报,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区财政局按要求对全区农户基础信息进行数据导入,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惠民资金管理系统所需的软硬件。
(三)设岗培训(8月20日—8月25日)。各乡镇、财政部门、资金主管部门、代理银行确定本单位具体负责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的经办岗人员和审核岗人员。区财政局会同软件公司制定《崆峒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操作规程》,协助软件公司对惠民资金管理系统所有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运行调试(9月11日—9月15日)。区财政局在完成基础数据导入的基础上,会同资金主管部门、代理银行、软件公司等单位对惠民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流程模拟和数据测试,为上线运行做好准备。
(五)上线运行(2017年10月1日起)。区财政局会同各单位,配合软件公司认真分析评估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传输速率、统计方式等功能,及时修正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系统功能,确保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试点工作是财政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工作创新,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各乡镇、财政部门和资金主管部门等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全区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检查指导。各乡镇和资金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试点工作,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财政部门和资金主管部门、代理银行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系统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提高效率,保证试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办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填报数据不准确而影响全区补贴发放的,区上将通报批评。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地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发放彩页、悬挂横幅等方式,积极宣传试点工作相关政策、业务办理程序、信息采集方式等内容,让群众明白实行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和配合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同时,按要求办理“惠民一卡通”账户开立、变更、注销和挂失等相关手续,确保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农户基础信息实现动态更新。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和资金主管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惠民财政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积极主动回应、限期解决,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平凉市崆峒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领导小
组名单
平凉市崆峒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兰正芳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孝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朱天祥 市公安局副局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宏勇 市计生协会副会长、区卫计局局长
李长鸿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安正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廉永刚 区委农办主任、区扶贫办主任
汝廷魁 区财政局局长
杨喜平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冶万升 区教育局局长
吕正举 区民政局局长
曹小平 区住建局局长
郑 巍 区农牧局局长
张耀录 区林业局局长
张 赟 区审计局局长
邓培君 区残联理事长
许克卓 柳湖镇镇长
李盈盈 崆峒镇镇长
马文娟 安国镇镇长
李竹奎 白水镇镇长
王颖杰 草峰镇镇长
朱小勇 花所乡乡长
胡志远 索罗乡乡长
秦生成 大寨回族乡乡长
刘志明 峡门回族乡乡长
安正勇 西阳回族乡乡长
杨武生 白庙回族乡乡长
马金良 寨河回族乡乡长
黄国华 大秦回族乡乡长
王 璟 上杨回族乡乡长
李文涛 香莲乡乡长
朱校虎 麻武乡乡长
李爱信 平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汝廷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剡晓峰、安建业、王颖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