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20802/2023020011
  • 文 号 区政办发〔2023〕43
  • 发布机构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3-06-25
  • 信息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火葬区范围的通知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火葬区范围的通知

  • 时间:2023-06-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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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持续完善殡葬管理体制,不断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按照《甘肃省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火葬区范围的通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火葬区范围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区火葬区范围》印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扎实推进火葬土葬改革。全区火葬区内死亡人口,除国家另有规定或少数民族群众有其他丧葬习俗外,一律实行火葬。新划定为火葬区的地方,实行火葬允许有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限为6个月。在实行火葬的地区,要坚持遗体火化与骨灰处理并重,千方百计巩固和提升火化率,大力推动骨灰集中节地生态安葬。在土葬改革区,要积极引导群众实行集中安葬,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要注重疏堵结合、依法治理,坚决防止和纠正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等问题。

二、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通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中央专项债券项目、中央福彩公益金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大殡葬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要将殡葬设施用地纳入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保证按规定预留殡葬建设用地,有效保障殡葬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要坚持专班调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十四五”末建成公益性骨灰堂和公益性公墓,实现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全覆盖。

三、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各乡镇、街道要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建设之中,加大宣传和推进力度,

推动将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要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要求,示范带动群众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新风正气。

四、加强殡葬改革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把推进殡葬改革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突出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要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强殡葬服务监管,有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针对推行火葬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注重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

附件:全区火葬区范围.pdf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全区火葬区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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