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2/20230200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5-12
  • 发文字号:区政办发〔2023〕33号
  • 发布日期:2023-05-12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

  • 时间:2023-05-1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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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金融“四大工程”,强化金融要素服务保障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金融可获得性,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发展,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委五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在继续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衔接已有各项金融助企措施的基础上,大力实施金融“四大工程”,用足金融政策,用活金融工具,创优金融环境,促进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行业倾斜,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夯实市场主体基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一)金融供给扩大工程

1.用好金融政策工具。加大稳健货币政策执行力度,强化信贷政策窗口指导和政策传导,全力做好信贷投放调度,力争全年贷款增速达到10%以上,为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支持。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的精准导向作用,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扩大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持续落地,加快已投放资金支付使用进度,做好项目贷款配套,确保发挥投资效益。(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挖掘银行信贷潜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深耕存量客户,满足新增有效信贷需求,调整完善信贷准入标准,广泛挖掘增量客户资源。着力破解银行业金融机构放贷和市场主体贷款“两难”问题,指导和帮助存贷比低于8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年度信贷计划,加强融资服务对接,大幅提升信贷投放规模。发挥地方法人银行信贷增长支柱作用,创新支农支小金融产品,拓宽信贷投放渠道,压降沉淀存款资金比例,力争全年驻区地方法人银行贷款增速达到全区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完善金融要素环境。持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健全持牌金融机构种类,吸引在甘肃设立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和区域性、专业性总部在我区布局设立分支机构及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专营机构。积极发展保险、证券、信托、基金、资管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鼓励发展金融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等金融业态,推动地方性大宗商品交易所等要素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二)产业金融发展工程

1.支持三农主体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涉农金融业务机制、模式和产品,因地制宜推广“银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专属金融产品,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户“应贷尽贷”。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提高农业经营主体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金融机构)

2.加强产业融资服务。围绕助力打造活力宜居幸福城市、肉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泾河川蔬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建材产业园、文旅康养基地 “一城三园一基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重点支持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建立产融合作“白名单”,为金融机构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作用,大力发展上下游中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实现自身优质信用与上下游企业共享。借鉴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经验,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低碳转型、绿色发展领域。引导企业集团尝试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资办、区政府金融办、区工信局,相关金融机构)

3.深化科技金融融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创企业的特征和需求,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研发贷等业务,为“专精特新”企业推出专属信贷产品。积极推广存货、仓单、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例。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奖补项目,推动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贷款,按已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支持保险公司研发推出符合科创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保险等产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三)服务质效提升工程

1.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运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增信贷资源优先投向小微企业,落实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求,优化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推动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积极申报普惠金融示范区,争取中央财政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助推银企高效对接。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更好服务金融机构产品研发、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发挥信用大数据支持融资信用服务作用,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用好“陇信通”“信易贷”等平台,配合搭建“甘肃智慧金融平台”,强化平台数据归集、分析功能,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加强线下政银企对接,定期举办针对性、特色化的融资对接活动。建立金融服务协调磋商机制,会商研究解决全区重大项目、核心企业投融资问题。建立金融顾问团队,为企业提供公益性、综合性金融服务,提升企业以投融资为核心的金融管理水平,区级层面组建首期10人以上的金融顾问团队、服务10家以上重点企业。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服务窗口”或“金融服务专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大数据中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十六条”,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引导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惠企政策,通过新发放贷款、展期或续贷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企业恢复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持续释放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推动金融机构将LPR下行效果充分传导至贷款利率,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利用好省应急周转金,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国资办,甘肃金控平凉融资担保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融资渠道拓宽工程

1.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建立全区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提升发债主体信用评级,完善债券发行担保机制,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壮大债券市场投资者群体,切实推进企业发债融资。加强对创新品种债券推广,支持企业发行ABS(资产证券化)和绿色债、双创债、科创债、乡村振兴债等创新品种债券,推动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工具落地应用,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抢抓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红利,完善后备企业推荐、筛选、培育工作机制,强化后备企业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加快优质企业上市进程。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做优做强,通过股权协议转让、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暂未达到上市标准的成长型企业在“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国资办,各证券机构)

2.加强增信服务支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业务模式,取消抵质押担保和反担保措施,加快担保贷款发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费让利,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5%。积极推进区立信担保公司增资工作,力争2024年底前进入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名单。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发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保单融资等产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相关金融机构)

3.发挥各类金融作用。加强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沟通对接,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公司充分发挥错位经营和“小额分散”优势,依法合规开展订单、存货、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业务。(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抓好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各金融机构要主动融入支持崆峒社会发展大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效能。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单位和金融机构要结合工作职能,加强沟通协作、主动担当作为,合力齐抓共管,打好政策“组合拳”,切实推动金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单位和金融机构要创新宣传方式,持续开展优惠政策、金融工具及产品服务的宣传解读,确保政策精准传导至市场主体,扩大政策惠及面。及时总结推广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典型做法和案例,增强市场发展信心,营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防范化解风险。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压紧压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金融风险监测,真正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各金融机构要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与金融风险防控结合起来,对相关行业、企业存在的流动性困难,要提前研究、积极应对,做好风险缓释工作。


相关链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郭凯解读《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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