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2/202302002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10-26
- 发文字号:区政办发〔2023〕75号
- 发布日期:2023-10-26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政府系统及省市驻区单位政务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政府系统及省市驻区单位政务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区政府办公室重新修订完善了《平凉市崆峒区政府系统及省市驻区单位政务信息考核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平凉市崆峒区政府系统及省市驻区单位政务信息考核办法
为积极适应政务信息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考核评价体系,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报送数量、采用情况和完成时效三个方面,区政府办公室按季度评分通报,年底汇总考核。
三、报送内容
(一)国家和省、市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国家和省、市及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三)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区单位主要工作动态;
(五)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工作经验及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的情况和问题;
(六)重大社情民意情况;
(七)民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
(八)区委、区政府“三重工作”进展情况;
(九)其他信息。
四、评分标准
报送数量:各报送单位根据政务信息任务分解表,每周报送2篇、每月报送8篇,全年96篇。报送单位当月完成报送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报送任务的,在10分基础上,每欠1条扣2分。
采用情况: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条计20分,省上领导(含办公厅)批示1条再加20分;市政府办公室采用1条加10分;区政府办公室采用发布1条加5分;多个单位共同报送并采用的,按单位平均加权计分。
完成时效:未按时限要求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约稿信息的每次扣3分。
五、计分原则
按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省市驻区有关单位两个类别,采用季评分、年累计的方法计算基础分值,年终依照基准分及加减分标准,对基础分值再次进行加权计算,确定年度考核得分。
(一)年度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基础分值(年度累计得分)每低于考核基准分10%减5分,每高于考核基准分10%加5分。
(二)报送条目统计以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邮箱记录为准(邮箱地址:ktzwxx@163.com)。
(三)多报条目不再计分也不累计到下月,但视为有效信息,如被采用,计采用分;同一信息反复报送的均按1条计算。
(四)无效信息(格式不规范、信息要素不完整、内容陈旧滞后、照搬照抄)不纳入统计范畴;对约稿信息敷衍了事,导致退回重写的,按迟报扣分。
(五)同一信息被两级及以上政府办公部门同时采用或多级、多位领导先后批示的,可重复计分。
(六)报送信息严重失实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单位政务信息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六、考核奖惩
区政府办公室将对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季通报、年考核,同时将通报和考核结果呈送区政府领导阅知。年终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类排定政务信息工作位次,并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此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