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20802/2023020006
- 文 号 区政办发〔2023〕24号
- 发布机构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3-04-11
- 信息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市区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市区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2023年市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省、市列民生实事各涉及我区10件,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区政府承诺2023年措办10件民生实事。区政府办公室对省、市、区列民生实事任务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细化分解,形成了20个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为确保民生实事高质量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将实事办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进一步细化措施,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掌握进展,加强协调督促,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配合单位要密切协作,积极为办理工作提供便利,确保把每一项实事都办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
二、加快办理进度。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争取并落实项目资金,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各项实事项目尽快落地、尽早开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理进度,对于能够尽快办理的要全力组织实施,提前完成办理任务,尽早投入使用并发挥社会效益。对省市资金下达较迟的实事项目,各牵头单位要提早筹集,严格按进度要求推进,绝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质量进度。
三、提升办理质量。各责任单位要始终坚持把办理质量放在第一位,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劳动力技能培训等政策性实事,要严格操作程序,精准确定对象,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执行政策不打折、不走样、不缩水;对城乡道路通畅等工程项目类实事,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技术规范标准,严把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关口,强化跟踪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注重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已建成项目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四、强化督查调度。各牵头单位要强化跟踪管理,及时报送办理进度,于每月25日前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实事办理阶段性进展情况,并填写《省市区列民生实事办理进展情况统计表》,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政府办公室308室(联系电话:8215011)。区政府办公室将把实事办理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年终组织考核,确保各项实事办理任务全面按时落到实处。
附件:1.2023年省市区列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2.2023年省列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3.2023年市列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4.2023年区列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5.省市区列民生实事办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乡镇综合养老服务
中心及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
(省、市、区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计划在2023年9月底前,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通过改建的方式建成白庙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由索罗乡政府通过新建的方式建成索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二)村级互助幸福院。通过改建的方式,由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大寨乡、寨河乡人民政府按照建设标准,分别组织实施,在2023年5月底前各建成1个可提供助餐、休闲娱乐等服务的村级互助幸福院。
二、实施原则
(一)严格选址,注重实效。按照省上确定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标准,统筹规划项目选址和建设任务,在白庙乡和索罗乡各建成1个符合规范要求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寨河乡、大寨乡各建成1个村级互助幸福院。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各项扶持优惠政策,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参与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为全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灵活多样的适老化服务。
(三)以人为本,适老实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和布局,按照就近、方便、适老、实用的原则建设和配置相应的适老化功能设备,开展相关助老服务。
三、项目选址
(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按照科学合理、就近便利的原则,白庙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选址位于平凉市崆峒区白庙乡街道(白庙乡政府西侧),计划改造崆峒区白庙乡原计生服务站和原平凉市白庙乡国土资源所,改造建筑面积607.92㎡(其中白庙乡原计生服务站面积341.16㎡,原平凉市白庙乡国土资源所办公楼266.76㎡);索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选址位于平凉市崆峒区索罗乡政府院内东侧,计划新建建筑面积681.34㎡的二层楼房一栋。
(二)村级互助幸福院。通过对现有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改造提升的方式,补齐设施设备短板,拓展服务功能,在四十里铺镇七府村、柳湖镇十里铺村、寨河乡瓦赵村、大寨乡雨林村各建成1个村级互助幸福院。
四、建设内容及标准
(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1.白庙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重点为房屋安全鉴定、消防设施改造、装饰装修和设备购置等。2.索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重点为新建二层楼房一栋、装饰装修和设备购置等。
建成后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均要达到500㎡以上,设置护理型床位10张,具备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照料护理服务的能力,同时可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文化娱乐、健康关爱等服务。
(二)村级互助幸福院
村级互助幸福院选址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由乡(镇)、村两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使用面积不做硬性规定,并具备以下“2+N”服务功能:
1.有供餐助餐设施。配建与服务对象相匹配的厨房和餐厅为在互助幸福院活动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为村上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2.有休闲活动场所。配建日常活动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休闲活动、文体娱乐服务。
3.与村卫生室签约提供医疗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配建洗衣间、洗浴房、小卖部、理发室、休息室(躺椅、按摩椅),拓展助洁、助浴、助购、日间照料等服务。
五、运营管理
(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1.运营主体。支持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助、委托运营等方式,招标或委托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第三方运营管理。
2.监管责任。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管主体为区民政局和乡镇政府,重点对内部管理、安全生产、作用发挥、资产运转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要建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资产台账,明确产权归属,加强委托运营合同执行情况监管,运营方需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运营服务以及消防、食品、设备等安全管理情况。
3.服务收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应坚持公益属性,提供微利服务,对供餐、送餐、上门服务等服务项目确定合理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审核后对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在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运营补贴。省、市、区三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给予运营补贴,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村级互助幸福院
1.运营主体。原则上由村委会负责运营,有条件的乡镇可委托第三方运营。
2.监管责任。区民政局和乡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3.成本管理。开展休闲活动不收取费用;餐费按成本价收取;有条件的乡镇通过政府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社会力量捐一点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村民互助、志愿者服务、发展院办经济等措施,降低运营成本,推动可持续运营。
4.互帮互助。积极倡导互助养老,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引导年纪较轻、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发挥自身作用,实现老人之间的互帮互助服务。同时推动邻里、志愿者发挥养老服务作用。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
(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区2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591.52万元,其中白庙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概算投资251.5万元,索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概算投资340.02万元。
按省、市相关要求,省市区对每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25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2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75万元)。建设2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区级财政补助150万元。索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缺口资金90.02万元,由索罗乡政府自筹解决。
(二)村级互助幸福院。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省、市、区为每个村级互助幸福院补助建设资金20万元,区级财政为每个村级互助幸福院补助资金6万元,4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共补助资金24万元。建设资金由区民政局统筹使用,确保4个村级互助幸福院顺利建成运营。
七、实施步骤
(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1.筹划准备、规划选址阶段(2023年1月—2月)。根据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科学选择项目建设地点,有序组织推进。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9月)。按照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建设,及时研判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质量标准,确保项目建设达标,按期交付使用。
3.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2月)。按照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评估验收要求,对照评估验收办法,积极开展自查自评,迎接省、市评估验收。
(二)村级互助幸福院
1.筹划准备、规划选址阶段(2023年1月—3月)。根据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科学选择项目建设地点,有序组织推进。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5月)。按照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建设,及时研判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质量标准,确保项目建设达标,按期交付使用。
3.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6月)。按照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评估验收要求,对照评估验收办法,积极开展自查自评,迎接省、市评估验收。
八、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柳湖镇、索罗乡、大寨乡、白庙乡、寨河乡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要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协作配合,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强化资金监管。区财政局和区民政局要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按照“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开展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建设标准。区民政局要按照省、市为民办实事方案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高质量按时完成2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4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
平凉市崆峒区新建改扩建校舍增加学位园位实施方案
(其中玄鹤小学新建项目为省、市、区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崆峒区民生实事教育建设项目4个,分别为:崆峒区玄鹤小学新建项目、崆峒区绿地广场幼儿园建设项目、平凉市铁路中学改扩建项目、崆峒区世纪花园E区幼儿园教学楼改造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方式,实现平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新增学位3840个(玄鹤小学项目新增小学学位1890个,铁中改扩建项目新增小学学位1350个、初中学位600个),幼儿园新增学位510个(绿地广场幼儿园项目新增园位240个、世纪花园E区幼儿园项目新增园位270个)。
二、实施原则
(一)严格规划,科学遴选。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近入学要求,充分挖掘平凉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空间,有效缓解幼儿入“公办园难”问题。
(二)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各项目单位通过资源整合和教室功能优化等模式,优先增补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和幼儿园园位。
(三)坚持底线,保障需求。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以满足城镇化推进需求和中小学班额小于55人、学前教育班额小于35人的标准,加大平凉中心城区学位供给。
三、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资金安排
玄鹤小学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594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2407万元;绿地广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排区级财政资金3207.5万元;铁路中学改扩建项目安排区级财政资金15731万元;崆峒区世纪花园E区幼儿园教学楼改造项目安排区级财政资金600万元。
五、实施步骤
(一)申请复工和审批备案(1—3月)。玄鹤小学项目筹建组、世纪花园E 区幼儿园要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区住建局,申请春检并办理复工许可,确保3月中旬开工建设。2023年新开工的崆峒区绿地广场幼儿园建设项目、平凉市铁路中学改扩建项目由各项目单位开展调研论证,合理制定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计划,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
(二)立项审批(3—4月)。新建的绿地广场幼儿园、铁路中学改扩建2个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采购)程序要求,建设单位要及时衔接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审批工作,4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组织实施(5—7月)。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项目指导协调、跟踪调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世纪花园E区幼儿园2023年5月底竣工,并完成消防等工程验收,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同步谋划开园工作,全面做好开园前各项准备工作。玄鹤小学新建项目2023年7月底前完工并交付使用。铁中改扩建项目、绿地广场幼儿园新建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各项目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时足额完成支付。
(四)工程验收(8—12月)。玄鹤小学项目筹建组和世纪花园E区幼儿园按照《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按时办理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和审计手续,所有手续办结后,由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行政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按规定归档封存项目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推进全区教育系统项目建设作为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纵深推进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成立崆峒区教育系统“项目攻坚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项目单位要扛牢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实行月分析、季调度、年总结,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推动落实,确保项目有力有效推进。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调度、亲自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全面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挂图作业体系,认真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各项任务逐一量化分解,明确办理责任、工作举措、时间节点,确保方案、人员、责任“三靠实”,措施、进度、质量“三到位”。区教育局要按照规定审批流程,加强分类指导,及时高效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督导督查职能,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推动项目攻坚活动取得实效,要对各类项目谋划论证、前期推进、开工建设、完成投资、资金支付等情况逐月通报、按季调度、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项目实施推进落实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项目单位要广泛利用报刊、校园广播、宣传栏、互联网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项目建设工作。要对项目攻坚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连续性广泛宣传,营造齐心协力攻坚突破,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
新增城镇就业7500人及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一、实现新增城镇就业7500人
(一)目标任务。2023年全区实现新增城镇就业7500人。
(二)实施范围。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录用、企业招聘、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资金安排。充分利用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政策,促进城镇就业。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3月底前将任务分解到各街道(乡镇),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11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2.检查验收。12月初,街道办事处、四十里铺镇人民政府完成情况自查;12月中旬,区人社局组织验收。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四十里铺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推进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应对处置规模性失业风险,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统计方式,统一统计口径,提高新增城镇就业工作质量。
2.落实就业政策。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应用企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优惠政策,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不断稳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大力实施“个十百千万”就业促进工程,全面建成1个规范化零工市场、建立2个就业见习基地、培育16个创业典型、促进800名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培训4600名重点产业链技能人才,持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3.保障重点群体。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群体就业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通过市场招聘、单位招考、自主创业等多种渠道帮助实现就业。科学合理地开发公益性岗位,逐步扩大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特殊群体人员上岗比例,对符合条件且有上岗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应援尽援”,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人力资源机构管理。在做好原有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公示工作的同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人力资源机构的服务水平,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充作用,为求职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5.开展抽查核查。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通过“社区就业专干+网格员+就业信息员”的模式,定期采取电话抽查、实地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新增城镇就业人员信息进行抽查,做实新增城镇就业实名制台账,确保新增城镇就业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实施期限为3年(具体任务以市人社局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实施范围
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区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保险作为判断标准。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脱贫易返贫致贫、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生活补贴及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单位范围: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细则(4月底前)。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发布招聘公告,细化落实举措,做好实施组织工作。
2.组织双向对接(5—8月)。根据省、市实施细则确定的招聘单位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征集、发布招聘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并根据征集的单位招聘岗位需求信息,综合企业数量规模、毕业生人数及市上下达的招聘指标计划等因素,及时将招聘指标分解至招聘单位,并在指标限额内认真组织好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组织培训上岗(9月)。及时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及时安排上岗,并建立考核管理台账。区财政局根据区人社局审核通过的招聘人数,及时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六)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
(七)有关政策要求
参与期间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财政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毕业生。对留用率高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指标倾斜;对留用率低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补贴招聘资格。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切实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层层抓好落实。
2.严格资金监管。财政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要强化对企业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的监督,增加随机抽查频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资金等行为。
3.强化督促问效。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实施。确保按进度完成各项任务。
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省、区列民生实事)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为民办实事的部署要求,切实帮助我区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26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3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3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3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解读(2—7月)。通过主流媒体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通过各自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二)组成业务专班(4月)。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组成工作专班,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三)社会筹资(3—7月)。团区委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踊跃捐资。主动联系对接区内外大型企业、公益基金会和东西部对口协作团组织,争取助学资金支持。捐资助学资金统一汇入省青基会统筹安排。
(四)摸底统计(6月底前)。区教育局对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区民政局对区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
(五)确定资助对象(7—9月)。
1.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3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3级新生,8月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3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2.区民政局根据区教育局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3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3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区委对民政局提供的比对结果名单在区门户网站或团区委微信公众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相关资料上报团市委。具体时限要求根据团市委工作安排落实。
(六)发放资助金(8—9月)。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由团市委汇报团省委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七)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八)跟踪管理(10月底前)。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按照团省委安排,团区委、区教育局配合团市委、市教育局,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2.团区委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团区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三、资金安排
学生资助资金共计59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5500万元,团省委向社会募集资金400万元。
四、责任分工
团区委:全面对接落实省、市团委,结合崆峒区实际,制定我区具体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募集项目资金;组织发放资助金,并联系教育部门开展跟踪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统计汇总2023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并向区民政局提供新生名册。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区民政局:将入学新生信息与低保对象(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报送团区委。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1月底前。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民办实事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区委区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庄严承诺。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要密切配合,成立工作机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统筹,加强衔接沟通,确保各项工作按步骤全面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团区委及教育、民政部门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把资助审核关,区教育局要根据市教育局的指导,按照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按时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要根据市民政局的指导,对教育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比对、审核、统计,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团区委。团区委要根据团市委的指导,做好整体公示把关。同时,团区委、区教育局负责配合省市团委、教育部门做好省市抽查核实工作,并组织开展区级抽查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教育部门要采取一定形式,在校园内进行广泛宣传。要加大社会筹资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踊跃捐资,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
2023年度崆峒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2023年度崆峒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民生改善相统一。依据《平凉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2022—2026)年》,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使自然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大幅降低、治理成本和基础设施投入大幅减少、生态环境得到休养生息,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确保搬迁群众居住环境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业就、生活好”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要求,全区按照地质灾害威胁区、地震灾害危险区、河湖管理范围、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六大类进行全面摸排,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以乡(镇)摸排初审,甘肃煤田地质局一四六队专家技术认定,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与各相关部门审查,报市自然资源局复核、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基础上,全区确定2023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41户168人,涉及2个乡(镇)3个行政村8个社,全部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计划2023年3月30日动工,10月30日完成搬迁任务(具体见附件)。
二、搬迁安置
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乡镇承载能力,统一集中安置。以中心乡镇、中心村安置为主,在有条件的集中安置区,通过劳动技能培训,提升搬迁群众劳动技能;依托交通便利、产业发展基础和生活条件较好的中心乡镇集中安置;可在居住安全且基础公共服务设施较好的中心村就近集中安置;也可挖掘民俗文化、生态旅游等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重点村,引导周边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适度集中安置。
三、工作步骤
涉及搬迁的花所镇、寨河乡要加快推进搬迁安置工作进度,紧跟项目任务,加快完成项目报批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按期完成安置房、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确保2023年底搬迁入住。
(一)宣传动员(2022年10月至12月)。乡(镇)要采取走访村民,召开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方面的政策法规,讲清讲透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进一步转变思想,从“要我搬迁”变为“我要搬迁”,为搬迁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规划选址(2023年1月至3月)。乡(镇)要本着“安全、就近、方便”和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原则,为农户规划选址,做好协调服务。规划选址应充分考虑生态、用地政策等因素,有效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和乡村振兴,坚决避开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其他自然灾害威胁区,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的。花所镇、寨河乡要在2023年3月前完成规划选址和用地申报工作。
(三)搬迁安置(2023年10月31日前)。乡(镇)与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聚焦搬迁任务,紧扣时间节点,倒排推进工期,强化服务保障,全力以赴抓开工、促进度、保质量,确保10月30日前完成搬迁安置任务。
(四)土地综合利用(2023年12月31日前)。迁出区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耕则耕、宜生态则生态”的原则,将搬迁区房屋拆除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相结合、与土地流转等政策相结合,将拆旧房屋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与搬迁区新建住宅用地指标相结合,将增减挂耕地结余指标交易资金与搬迁避险资金筹措有机结合,做好土地出让收益、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搬迁安置工作。 2023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迁出区土地综合利用方案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迁出区房屋拆除、旧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旧房拆除可由农户按协议规定时限自行拆除,也可由政府组织拆除。迁入区要完善安置政策,强化就业保障,组织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增加搬迁群众收入,同步做好随迁子女就近入托入学、农业生产用地调整和确权登记、户籍医保、社保转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保障搬迁群众权益。
(五)项目验收(2023年11月至12月)。项目实施结束后,各乡镇在完成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申请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并配合做好省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抽查评估工作。
四、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实施单位:花所镇、寨河乡
五、资金筹措
对搬迁户每户补助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每户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每户3万元。另外,财政贴息贷款每户5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省、市、区各级财政按8:1:1的比例贴息,贴息期限5年。同时各乡镇要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林草、住建、应急等部门各类政策资金,结合实际,加大资金筹措 力度,拓宽资金整合渠道。金融管理部门要出台避险搬迁金融支持政策,金融机构要推出“住房贷”等金融产品,贷款期限能长则长,贷款利率能低则低,切实形成“10+5+N”资金筹措“政策包”,财政适当给予贴息贷款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区负总责、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区上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做好检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搬迁安置过程中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成立专责小组,负责职责内搬迁对象范围划定、搬迁对象审核、搬迁对象补助资金的预算拨付、搬迁对象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各有关乡镇要成立实施工作专班,切实发挥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制定乡镇实施方案,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精准摸排、合理规划,有序推进搬迁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地震、水务等相关部门要立足现有政策基础,合力做好项目申报、政策衔接、资金筹措、宣传引导、搬迁安置、督导问效等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各自行业领域资源力量,主动“担担子”、积极“出点子”、多方“找路子”,找准、找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国家、省、市、区救灾减灾、生态补偿、乡村振兴、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节余指标交易等相关政策的切入点和契合点,进一步明确政策依据,夯实工作基础。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部门、乡镇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申请组织验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自行业领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支持,确保群众迁出有序、安置稳妥、生活有保障、发展有支撑。
崆峒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年度安排表
单位:户、万元
年度安排 | 搬迁户数 | 搬迁人数 | 涉及乡镇村社 | 备注 |
2023年度 | 41户 | 168人 | 1. 花所镇周柳村16户58人。 2. 寨河乡鄢铺村1户9人、上滩村24户101人。 |
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为切实提升区级医疗机构重症救治服务能力与保障水平,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病房和供氧管路改造、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人员组建培训,增加重症救治床位10张,推动区级医院加快提升重症患者救治能力。
二、实施内容
(一)病房和供氧管路改造。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应选择医院住院部相对独立楼层区域,通过病房和供氧管路改造,设置10张床位的重症监护或区域,重症监护病区内单间病房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多人间病房应保证床间距不少于2.5米。病房的装修应充分考虑便于清洁、防静电和防火要求。为便于观察,病床之间、病床与中心工作站之间尽可能保持视觉通透,病房之间用半玻式隔断,中间装配窗帘。每间病房应当有较好的自然光和通风条件,配备足够的非接触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每个病房均应配置不间断电源系统,功率至少满足病房照明和诊疗设备应急需要。每床配备完善的功能设备带或功能架,提供电、医用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等功能支持。建议为每张重症监护病床配备能变换角度和焦距的高清视频和音频系统,尽量满足日常查看、远程查房、远程会诊、家属探视等功能需要。
(二)设备购置。重症监护病区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检查和治疗设备,配置适合重症患者使用的病床,配备防褥疮床垫,以保证重症患者救治需要。为便于安全转运患者,重症监护病区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转运监护仪、简易呼吸球囊。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设备,如除颤仪、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备有喉镜、气管导管、各种管道接头、急救药品以及其他抢救用具等)、呼吸机、排痰机、输液泵、微量注射泵、肠内营养输注泵等(具体见附件)。
(三)信息化建设。配置功能齐全的医疗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各种诊疗和护理信息,并连接医院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应能满足临床医疗护理、科室行政管理、远程医疗等综合功能需求。
(四)加强人员培训。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应根据重症床位人员配备标准(1张重症床位配备1名医生和3—5名护士),通过招聘或抽调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急诊科医务人员等方式,组建重症救治团队,并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危重病人识别》《危重病人转运》《呼吸机培训及实操训练》,同时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线上培训,重点培训重症知识及各种重症设备的实际操作。同时要加强医院临床辅助科室相关业务培训,力争医院相关科室具备足够的技术水平,能随时为重症监护病区提供超声、影像、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药学等相关检验和检查服务。
三、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资金来源
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22〕96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22〕98号)共计400万元作为“县级医院重症监护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用于为民办实事项目。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3月底前)。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完成床旁监护系统、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呼吸机、排痰机、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等医疗设备采购和人员组建培训。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确保医院能开展重症患者救治。未完成供氧管路改造的医院前期可以使用氧气瓶供氧,同步开展重症监护病房和供氧管路改造。
(二)第二阶段(3—4月)。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要严格按照标准完成重症监护病房改建、供氧管路改造、所有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并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三)第三阶段(5—6月)。区卫生健康局6月初组织专家,对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项目具体负责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5月底完成项目建设,顺利通过项目验收。
(二)靠实工作责任。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专责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沟通衔接、督导调度等职责,各科室要相互配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靠实责任,各成员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同联动。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卫生健康局将定期督查项目专款专用情况,加强项目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做到公开、透明、合理,符合法律规范及审计要求,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重症监护设备配置标准
(按每10张床位计算)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目 |
1 | 吊塔 | 套 | 10 |
2 | 供氧管路改造 | 床 | 10 |
3 | 病床 | 张 | 10 |
4 | 防褥疮床垫 | 个 | 10 |
5 | 床旁监护系统 | 套 | 10 |
6 | 转运监护仪 | 台 | 2 |
7 | 有创呼吸机 | 台 | 2 |
8 | 无创呼吸机 | 台 | 2 |
9 | 简易呼吸球囊 | 只 | 10 |
10 | 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 | 只 | 20 |
11 | 肠内营养输注泵 | 只 | 10 |
12 | 心电图机 | 台 | 1 |
13 | 血气分析仪 | 台 | 1 |
14 | 除颤仪 | 台 | 1 |
15 | 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 | 辆 | 2 |
16 | 喉镜 | 套 | 1 |
17 |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 台 | 10 |
18 | 床旁超声 | 台 | 1 |
19 | 纤维支气管镜 | 套 | 1 |
20 | 升降温设备 | 台 | 1 |
21 | 血液净化装置 | 台 | 1 |
22 | 血液动力学与氧代谢检测设备 | 台 | 1 |
23 |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 台 | 1 |
24 | 排痰机 | 台 | 2 |
崆峒区泾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为积极打造“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现代化灌区,合力建设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全面提高供水效率和效益,大力提升灌区供水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该项目改造渠道总长22.987千米,新建各类附属建筑物共计72座,其中:阀井69座、进水前池1座、节制闸1座、退水闸1座;在四十里铺水管所新建信息化调度中心一处,配套信息化系统,完善灌区信息化建设等,建筑面积540平方米。通过对灌区的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灌区保证改善灌溉面积为9.3万亩,为灌区国民经济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及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支撑与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节水优先。始终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坚持“四水四定”,加大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提高渠系输配水能力、用水效率和效益。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区域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水利的要求,着重解决水源保障程度低、渠系输水损失大、工程配套水平低、效益发挥不充分等突出问题。
(三)坚持突出重点。区域上要突出粮食主产区、脱贫巩固区及水资源短缺地区。加快补齐灌区老化失修的短板,提升灌区供排水服务水平,提高和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保障民生。
(四)坚持建管并重。同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完善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灌区骨干工程运行管护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工程长效运行。
三、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可研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坚持科学规划布局,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划选址、建设方案符合规定要求。
(二)项目设计阶段(2023年2月至3月)。待可研报告通过技术审查后,组织设计单位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待可研报告批复后,精心组织评审,把严技术、质量、投资关。
(三)项目招投标(2023年3月至4月)。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随机开展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并报财政部门审核。尽快按程序发布招标公告,4月底前完成公开招投标并备案,达到开工条件。
(四)项目施工阶段(2023年4月至2024年12月)。2023年完成一期项目四十里铺河至白水涧沟河段管道建设,2024年7月前完成小岔河至四十里铺河段管道施工,2024年12月前完成信息化调度中心,机电设备安装,信息化网络建设。
(五)项目验收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制定好评估验收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实地验收、综合评估等方式,对建设质量、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五、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2453.39万元。静态总投资12164.27万元,建设期利息289.1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11650.53万元。包括建筑工程8603.9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223.97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70.6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80.45万元,独立费用716.76万元,基本预备费554.79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投资513.74万元。包括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286.6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69.3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57.8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自筹。
六、工程效益
(一)农业灌溉效益。本项目改善灌溉面积9.30万亩。工程实施后,经过种植结构调整,可使种植作物的产量及产值得到提高。灌溉效益按分摊系数法计算,按有、无项目对比灌溉和农业技术措施可获得的总增产值,全灌区2025年总产值增加5115.48万元,乘以灌溉效益分摊系数计算,分摊系数取0.3,工程实施后,规划水平年2025年改善灌溉面积9.3万亩,其年均改善灌溉效益为1535万元。
(二)经济效益。泾河灌区种植作物主要以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蔬菜为主,对泾河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可进一步保障灌区的粮食、蔬菜生产安全,巩固灌区农业产业的稳步发展。工程建成后,在设计水平年2025年净供水量1844万立方米,效益为1535万元。
(三)社会效益。通过本次泾河灌区现代化改造,可提高灌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增加农民收益,促进区域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对泾河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可提高区域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区域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是落实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需要。
(四)供水效益。本项目作为独立核算的供水项目进行财务评价,供水水量乘以供水水价即为供水收入,年平均供水收入为1348万元。
2023年城镇低收入妇女及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省、市、区列民生实事)
根据省、市“两癌”检查项目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20—2022年省、市、区为民办实事“两癌”免费筛查工作成效,做实做好我区2023年城镇低收入妇女、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区完成3100名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任务,不断增强广大妇女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检查时间
2023年3月上旬—2023年5月上旬。
三、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区政府妇儿工委
协作单位:区妇联、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组织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项目内容
检查对象:采取自愿原则,对全区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20—2022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公益性岗位、打零工等单位无法提供体检的城镇低收入妇女均可参加。
检查内容: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五、职责分工
区政府妇儿工委牵头抓总,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区妇联依托妇女之家、巾帼家美扶贫积分超市等场地,采取妇女喜闻乐见的方式,利用“两癌”防治知识小视频,宣传组织发动基层妇女群众参与“两癌”防治知识到村庄、到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意识。区卫健局负责加强“两癌”检查的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建立转诊机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接诊机构、初筛机构,检查结果要告知被检查对象,对筛查阳性对象进行进一步的确诊。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落实“两癌”免费检查配套资金,确保城镇低收入妇女、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区民政局负责提供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名单,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核查核实,并对检查出的患病妇女给予生活救助。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负责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妇女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可在返乡期间组织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两癌”免费检查纳入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
(二)确保工作质量。区卫健局要定期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两癌”检查项目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机构反馈检测报告。各乡镇、街道将完成检查的人数于每天下午18时前分别向区妇联、区卫健局进行统计报送,直至年度项目完成。区妇联和区卫健局每周五下午前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
(三)强化资金监管。省列为民办实事城镇低收入妇女、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费用为120元/人次,其中省级补助50%,市级承担20%,区级承担30%。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区卫健局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区妇联、区卫健局审核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全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定期向社会公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2023年崆峒区为民办实事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人数任务分配表 | |||||
县(区) | 填报单位 | 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计划检查 | 33—64岁农村妇女计划检查 | 小计(人) | 合计(人) |
人数(人) | 人数(人) | ||||
崆峒区 | 3100 | ||||
大寨乡 | 120 | 120 | |||
花所镇 | 100 | 100 | |||
大秦乡 | 60 | 60 | |||
草峰镇 | 130 | 130 | |||
寨河乡 | 55 | 55 | |||
白水镇 | 110 | 110 | |||
香莲乡 | 50 | 50 | |||
崆峒镇 | 150 | 150 | |||
四十里铺镇 | 150 | 150 | |||
索罗乡 | 65 | 65 | |||
上杨乡 | 45 | 45 | |||
麻武乡 | 40 | 40 | |||
西阳乡 | 50 | 50 | |||
安国镇 | 110 | 110 | |||
白庙乡 | 110 | 110 | |||
峡门乡 | 100 | 100 | |||
柳湖镇 | 170 | 170 | |||
西郊街道 | 440 | 440 | |||
东关街道 | 465 | 465 | |||
中街街道 | 580 | 580 |
残疾人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实施方案
(市、区列民生实事)
民生实事实施特殊群体关爱工程——为400名就业年龄段有照料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其中为110名城镇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为290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一、项目内容与实施步骤
(一)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1.目标任务
为全区110名有照护需求的城镇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2.项目内容
(1)服务对象。崆峒区内持有残疾人证、有照护需求、经鉴定适合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且居住在城镇或城郊便于实施日间照料服务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以及主要残疾类别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的多重残疾人。
(2)服务内容。通过日间集中照护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城镇重度残疾人提供看护、护理、就餐、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3)服务形式。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有服务资质和能力的社会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服务。
(4)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12个月,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
3.资金安排及实施标准
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标准为每人每年1.44万元,项目总投资158.4万元(其中省级、市级118.8万元,区级39.6万元)。
4.实施步骤
(1)确定对象(2023年3月)。一是组织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需求摸底排查,研究制定服务对象评估分级措施。二是根据机构服务方式、服务项目、承接人数等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三是拟定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公示。
(2)完成招标(2023年4月)。一是组织确定的服务对象进行体检。二是完成项目公开招标,确定服务机构承接工作,对确定的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完善服务设施,做好服务前准备。三是督促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家属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3)日常服务(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区残联按照服务要求对机构进行不定时抽查监督,每月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拨付机构服务经费。
(4)绩效评估(2024年5月)。组成评估小组对2023年日间照料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形成等次评价和评估报告。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寻找不足和差距。
(二)居家托养服务
1.目标任务
为全区290名有照护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2.项目内容
(1)服务对象。崆峒区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持证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2)服务内容。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便民服务等。
(3)服务形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上门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4)服务时间。按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3.实施标准
服务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4.实施步骤
(1)确定对象(2023年4月)。各乡镇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的有关数据,切实摸清本辖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需求底数,对长期在家,且有居家托养需求和意愿的残疾人登记造册,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及托养急需安排服务,对拟定服务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服务对象。区残联根据各乡镇摸底情况统筹分配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残疾人死亡等特殊情况,由本乡镇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递补。
(2)完成招标(2023年5月至6月)。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出采购公告,进行公开评标,与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日常服务(2023年7月至12月)。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确定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各乡镇每月按15%比例入户走访,做好走访记录,对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区残联。区残联通过入户核实、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对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进行不定时抽查监督,按季度考核。
(4)绩效评价(2024年1月)。在年度任务执行完毕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保服务质量,寻找不足和差距,为以后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
二、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区残联
三、项目资金拨付
服务补贴资金分三次支付相关机构。在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后,拨付总资金额的35%;在服务时间过半后,经区残联评价合格后拨付总资金额的60%;服务周期结束,经区残联评估验收后,拨付总资金额的5%。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指导服务机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按计划按步骤顺利实施。
2.严格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残联对服务项目、质量、资金监管使用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实施步骤,把住各个环节,全程跟踪,确保质量,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防挪用资金情况发生。
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工作开展。
硬化自然村组道路实施方案
(省、市、区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通过行业资金、地方政府整合配套等方式筹措资金,建设自然村组道路95公里。3月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62T2934—2018)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等标准,坚持安全、经济、适用、环保理念,坚决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地”三条红线,尽量利用原有道路进行改建。自然村组硬化道路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对高寒阴湿、高海拔、建设条件特别困难、交通量需求较小的地区,可选用砖路、块石路、天然砂砾路面等结构形式。村组道路实施过程中,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要按照“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二)抓好工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落实“七公开”制度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制等规定,抓好原材料进场、施工工艺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控制,邀请村民代表等参与质量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局做好每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的抽检和督导,区交通运输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群众满意一条。
(三)严把工程验收关口。严格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邀请同级公安、应急、群众代表等参加,开展交竣工验收。建设项目验收时,应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对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工程、沿线设施及施工资料等进行检测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注重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检测验收。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四)加强道路养护管理。严格落实《平凉市崆峒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崆农路长组〔2022〕1号)要求,加快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常态化,督促乡镇规范化运行。要指导乡镇加强自然村组道路管养工作,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三、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作单位: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举措,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省级将发挥奖补资金的撬动作用,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每公里按2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省级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区政府积极统筹整合资金,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
(三)严格考核监督。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加强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交(竣)工验收。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项目监督调度,将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纳入区政府“四好农村路”年终检查考核,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
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为全面做好2023年开展5000人次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500万元市列民生实事,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一)目标任务
围绕市委“3659”总体思路,对标平凉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聚焦九大重点产业链建设,紧盯省、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结合全区重点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实际,全年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其中康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依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特色产业发展所需的紧缺专业补贴性培训和专门现场实训,支持链主(员)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稳岗培训和转岗培训,着力提升培训内容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促进产业链和职业技能培训链相互联结。
(二)实施范围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为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可扩大至非毕业年度普通高校学生及高职、中职(含技工)院校学生。
(三)资金安排
根据市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资金计划,统筹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延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的标准执行。
(四)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主动对接各链主单位,整合全区各部门培训项目,摸清服务对象培训需求,制定印发《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分解年度培训计划。
2.实施培训。按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实施培训,建立培训台账,定期报送报表。对承担培训任务的部门、乡镇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促,力争10月底完成年度任务。
3.总结评估。11月中旬前,对培训任务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自查、评估,整理归档台账资料,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草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
实施单位: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
(六)保障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要主动征集培训需求,按照“谁培训、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培训项目,通盘安排年度培训任务,整合培训资源,合理使用资金,按照当地产业链发展需求,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精准建立培训工作台账。
2.提升培训实效。充分发挥政策聚合效应,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电子社保卡职业培训券工程,全面推广电子培训券,广泛开展项目制培训和新业态新职业培训,扩大优质培训资源供给,破除地域壁垒,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充分调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社会机构等培训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各方面参与培训的工作合力。
3.严格过程管理。加强对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培训中组织人员现场检查培训班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培训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核对培训人员、培训效果、补贴资金。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实地核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对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申报。
4.强化调度督导。发挥人社部门牵头抓总作用,落实月调度、季考核、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严、快、实”的要求贯穿各环节、全过程,推动重点产业链技能提升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广运用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监管平台,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严格培训机构、培训过程、培训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500万元。
(二)实施范围
给予各类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种养殖户等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资金安排
充分应用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联合财政、金融等部门加大放款力度,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2月底前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办银行。
2.组织实施。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统计,建立工作台账,按月报送报表;督促经办银行按时上报季度贴息,确保贴息资金按时发放到位;不定期对承担发放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办银行工作进展调度督促,力争11月完成年度任务。
3.总结评估。11月底前,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自查、评估,整理归档台账资料,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
(六)保障措施
1.简化经办流程。各部门要简化流程、缩短放贷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把人社部门初审、担保机构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2.加强协调沟通。进一步与合作银行增强沟通、深化交流、争取支持,优化办理流程,打通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促进贷款手续及时办理、高效办理和安全办理,为贷款者提供更加优质迅捷的服务。
3.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送政策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各类网站,通过视频、漫画等多种通俗易懂的方式把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向群众讲清楚、讲明白,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4.提高基金效能。简化担保条件和手续,制定担保基金尽职免责和激励约束办法,合理提升担保基金代偿比例和效率。健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分类统计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整合资格审核、贴息、贷款发放等数据,强化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平凉中心城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以建设更高水平的“食安崆峒”为目标,按照“自愿入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平凉中心城区分别建设面制品、豆制品、肉制品、清真肉制品4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积极引导分散的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户,入驻集中加工区生产经营,实现平凉中心城区食品小作坊由“小、散、乱”向“精、特、美”转型升级,由分散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一)建设内容、规模
1.崆峒区清真肉制品集中加工区:选址于平凉市工业园区马坊路,概算总投资6750万元,规划建设总面积1.6万㎡(其中:一期投资5550万元,建设清真肉制品小作坊中央厨房1栋、牛副产品加工车间2栋;二期投资1200万元,建设酱卤牛肉加工车间1栋、牛皮深加工车间1栋、产品包装车间1栋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加工小作坊80户(其中肉制品52家、牛副产品28家)、肉制品生产企业1户,并配套建设水电暖气、环保和消防等设施。
2.崆峒区豆制品集中加工区:选址于平凉新阳光陇东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东侧4号裙楼,概算总投资2500万元,规划建设总面积6000㎡,建设加工小作坊30户以上,并配套建设水电暖气、环保和消防等设施。
3.崆峒区面制品集中加工区:选址于崆峒镇寨子街农贸市场裙楼,概算总投资2050万元,规划建设总面积2.8万㎡,建设加工小作坊60户以上,并配套建设水电暖气、环保和消防等设施。
4.新阳光肉制品集中加工区:选址于平凉新阳光陇东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西侧6裙楼,概算总投资410万元,规划建设总面积2400㎡,建设加工小作坊20户,并配套建设水电暖气、环保和消防等设施。
(二)建设标准
1.加工小作坊建设标准:按照每户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所需面积,实行“一坊一图”分类建设,规划建设原辅料贮存间、粗加工间、加工操作间、成品(半成品)贮存间、预包装间、配送销售间等功能间,确保达到“五规范”标准(即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条件规范、加工流程规范、生产记录规范、信息公示规范)。
2.辅助设施建设标准:按照“人物分流、经济适用、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集中加工区配套建设食品检验检测室、原料贮存库(冷库)、电子商务室、办公室和宿舍等辅助配套设施,为小作坊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规划,自愿入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资本参与”的工作思路,通过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制度要求、统一检验检测、统一追溯配送的“五统一”建设模式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成后,将生产设施简陋、功能配套不齐、存在安全隐患家庭式小作坊,全部引导入驻集中加工区进行生产经营,实现中心城区食品小作坊由“散、乱、差”向“精、特、优”转型升级,由分散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多方联动,狠抓整治。采取“局所联动、部门联合、合力攻坚”的工作模式,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按照“整顿规范一批、提升改造一批、打击取缔一批”的“三个一批”总体思路,统筹谋划,扎实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重点对中心城区无证无照从事食品加工的“黑作坊”以及生产设备简陋,功能区设置不全、无排污设施、环境卫生脏乱差等不符合改造提升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其入驻集中加工区生产经营,推动集中加工区建设工作提速扩面、有序推进。
(三)加强引导,公众参与。坚持宣传引导为先,加强对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的意义和有关工作动态,不断提高食品小作坊业主、从业人员和公众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引导食品小作坊、公众参与集中加工区建设,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2023年2月1日—2023年4月30日)。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完成项目建设前期规划设计。组织召开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户入驻动员会,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区对食品小作坊转型提升的要求,明确食品小作坊发展方向,引导和鼓励广大生产经营户自愿入驻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二)推进实施(2023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和小作入驻工作,如期完成面制品、豆制品、肉制品、清真肉制品4个集中加工区建设,入驻小作坊170户。
(三)检查验收(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30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和分户小作坊建成运营后,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和入驻小作坊生产运营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为其办理相关证照。同时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1号)文件中关于《引导支持食品小作坊进驻集中区生产经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入驻集中加工区的小作坊依据相关规定,经验收合格后,兑现发放定额补助资金。
崆峒区78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为全区1.41万名78岁以上高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保险责任及投保规则
(一)责任范围。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二)保险期限:一年。
(三)保险项目及赔付标准
(1)意外死亡金赔付标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的,按30000元一次性赔付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残金赔付标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最高赔付30000元。
(3)意外医疗费用赔付标准: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所支出的符合社保规定范围内的意外医疗费,每年最高报销8000元意外住院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
(4)被保险人在搭乘有效交通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一次性赔付身故金额3000元。
(5)被保险人因搭乘有效交通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最高赔付3000元。
三、办理流程
由各乡镇、街道上报参保人员花名册,区卫健局核准人数上报市卫健委。市卫健委按照保险办理流程统一办理,并按每人每年12.49元标准申请市财政在专项资金中统一支付。
四、责任分工
(一)资料收集。对于78岁及以上老年人由各乡镇(街道)摸底报区卫健局审核上报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负责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我区符合参保人员名单,内容包括: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等。(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对象核准。由各乡镇、街道配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崆峒支公司网点的服务专员上门核实相关情况。(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投保登记。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崆峒支公司的网点服务专员填写《老年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清单》,向投保人发放《老年人意外保险确认卡》,办理投保手续。(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崆峒支公司)
(四)数据统计汇总。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崆峒支公司进行汇总统计。(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崆峒支公司)
(五)参保情况反馈。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崆峒支公司分别向区卫健局和市卫健委反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小组。为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成立了由老龄事业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平凉市崆峒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协调督促落实全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相应工作小组,配合做好辖区78岁及以上老年人群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二)加强工作宣传。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宣传,积极向78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宣传、解读惠民政策,广泛宣传动员,配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崆峒支公司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工作。同时,对出险赔付案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打通城市道路、建设便民停车场及新增停车位实施方案
(市、区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打通桃园路、泾滩路等9条城市道路。新建停车场2处,新增停车位2000个。
二、重点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修订完善《城市道路网系统专项规划》《停车场(库)布局专项规划》,科学指导、系统推动城市道路、停车场(库)等项目建设,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实施。
(二)完善路网结构。围绕“提升主路网、畅通内循环”目标,解决城市路网结构不合理、节点不畅等突出问题,提高路网密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建成太来路、青年路(崆峒大道—平沿路)、泾滩路(宝塔路—文昌路)、南干渠泾滩路段(广成路—百兴雅苑路)、丰收北路(八里路—泾河北路)、桃园路(崆峒大道—柳湖路)、南干渠(果园路—兴北路)、来丰路(来远路—崆峒大道)、泾河大道海绵化改造及南侧生态廊道雨洪调蓄系统9条道路工程。
(三)加大车位供给。根据《平凉市崆峒区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平凉中心城区车辆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实施平华路和甘沟路2处停车场。城市停车场平华路海绵停车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9848㎡,主要建设停车场1441㎡,设置停车位180个,同时建设洗车间442㎡、维修车间278㎡、综合服务区344㎡、垃圾转运站222㎡,新建500m³蓄水池及净化设施,配套除尘设备及绿化工程;甘沟路停车场占地面积3320平方米,利用南环路跨甘沟大桥下北侧天门塬开发用地修建小型停车位95个,配套绿化工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规划停车位、增建立体停车设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设置停车位,实现2023年底前规划建设备案停车位2000个。做好停车设施等项目移交和管理等工作,合理配置运维人员,健全完善巡查、管理、保洁机制,强化运维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停车场日常维护水平,提升停车设施便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智慧化迈进。
三、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四、资金筹措
城市道路项目估算总投资3.3亿元,其中太来路、青年路(崆峒大道—平沿路)等5条城市道路已纳入PPP项目,桃园路(崆峒大道—柳湖路)、南干渠(果园路—兴北路)等4条城市道路将通过PPP项目、地方财政、撬动企业投资等方式筹措资金。
停车场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券或财政配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政府、单位、社会各方力量,紧盯工作目标,细化推进措施,把握时间节点,解决困难问题,确保任务落实见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快用地预审、规划许可、初设、环评、能评、招标备案、质量安全备案、施工许可等审批流程,确保及早开工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研究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扎实做好项目谋划、筛选、编制和申报等工作,高频次地和上级对口部门沟通联络,提高申报项目和资金争取的成功率,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三)突出质量监管。各相关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压紧压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责任,严把材料质量、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关口,切实将民生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
城镇老旧小区和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实施方案
(市、区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个小区21栋1130户、农村危房抗震设防改造106户。
二、重点工作
(一)老旧小区改造。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涉及3个小区,21幢楼1130户,建筑面积约12.01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住宅楼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3个方面。其中:住宅楼主体改造包括部分阴阳台维修加固、厨卫间下水改造、局部屋面防水、外墙面改造、楼梯间弱电管网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包括雨污水管网改造、道路场地铺装、绿化亮化提升、海绵城市设计、完善配套设施、环境整治、安防系统改造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主要是安装充电桩。
(二)农村危房抗震改造。重点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进行改造。
三、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资金筹措
(一)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申请中央、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资金。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有关规定执行。由中央、省级对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六类重点对象每户补助2万元,缺口资金由区乡村振兴局统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全力推进建设。
(二)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制度,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农房抗震改造施工技术指导,对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农户及施工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完成整改。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季督查、半年考核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崆峒区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和文化惠民演出项目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建设
(一)目标任务。在四十里铺镇、峡门乡各新建1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
(二)资金筹措。争取中央体育彩票公益资金,为每个运动场补助20万元,不足部分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三)实施步骤
1.办理前期手续:2022年3月份完成项目前期申报工作。
2.施工建设阶段:2022年10月底完成2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内容。
3.工程验收阶段:2022年11月底已由区文旅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工程验收工作。
(四)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峡门乡
(五)质量标准。每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占地面积不小于900㎡,混凝土硬化层厚度不小于15cm,硬化地上铺设面积不小于700㎡的硅PU或悬浮地板。场地应满足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和排球等4种以上健身项目使用,至少应配置1副篮球架、1副多功能羽毛球(排球)柱、2张乒乓球台和15件健身路径体育器材。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规定,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加快建设进度。细化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抓质量、赶进度,按期完成任务,并交付使用。
3.加强资金保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二、举办千场文化惠民演出
(一)活动主题
“赞颂二十大·奋进新平凉”——千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二)演出内容
1.演出时间:4—8月
2.演出范围:
全区17个乡镇、3个街道。
3.演出形式:采取“线下+线上”模式,精心组织5类178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三)任务分工
1.区文旅局:负责演出活动的整体协调、衔接联络和组织实施;完成市直演出任务。
2.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千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经费。
3.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好辖区内各类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负责协调保障落实演出活动场地。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千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实际行动。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落实好、开展好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2.创新思维,广泛发动。突出活动主题,深挖地域特色,把“本土戏”作为重头戏,创新“线下+线上”同步举办方式开展演出。强化舆论引导,动员组织广大群众热情参与,让千场文化惠民演出普惠广大民众。
3.加强协作,统筹兼顾。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处理好活动组织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同步推进文化惠民演出,确保演出活动圆满完成。
4.强化保障,安全推进。认真做好演出场所、观众、演职人员和演出期间、转场途中道具运输等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演出活动平稳、有序、安全举办。
实施城乡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区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就业招聘、实施援企稳岗、培育创业典型、举办创业创新大赛等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实施,促进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
二、实施范围
促进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
三、资金安排
利用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省级财政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3月底前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11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2.检查验收。12月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情况自查;12月中旬,区人社局组织验收。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岗位对接。依托“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行动,线上举办网络招聘会,深入乡镇开展“劳务用工赶大集”,“面对面”送岗,通过包专车、专列组织输转返乡人员、失业人员就业。开展“百名人社局长直播带岗”活动,为企业和求职人员提供“实时”对接。
2.实施援企稳岗。充分应用企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见习等优惠政策,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不断稳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
3.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创建“1+4”崆峒劳务品牌,提高“崆峒月嫂”“崆峒焊工”“崆峒蒸馍”等劳务品牌的知名度,发挥品牌促就业作用。持续加大全区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建设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进行申报认定。开展重点产业链用工保障服务,帮助绿色建材、文旅康养等9大产业链企业发布用工信息,举办招聘会,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供给,促进就近就地就业。
4.促进创业创新。深入实施“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举办第三届创业创新大赛,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依托工业集中区、特色园区,利用基础设施、场地、楼宇、门面等,认定创业孵化基地。对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吸纳带动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至15万元的补助,提高初创企业吸纳就业的稳定性。
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市、区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对东关街道、西郊街道、中街街道、崆峒镇、柳湖镇5个片区82条12.5公里背街小巷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污水管网,修建排水渠,道路硬化,路灯照明等。
二、重点工作
背街小巷是城市主次干路之外、市民每天进出必经,对市民生活品质影响较大的小街巷。以工程性改造提升基础设施为切入点,建章立制、强化保障,系统改造背街小巷等脏乱差的问题方面进行改造,此次改造涉及柳湖镇、崆峒镇、东关街道、中街街道、西郊街道等82条背街小巷,共12.5公里。
三、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单位各司其职,区住建局牵头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月督导、季点评”,研究分析重点、难点问题,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督促整改落实。
(二)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以抓具体、抓深入的务实作风着力解决背街小巷“脏乱差”问题,从市民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宣传发动,凝聚合力。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受理、办理群众诉求和建议;充分利用宣传栏、各类媒介,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广泛监督,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
(四)总结经验,巩固深化。在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工作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发挥文明街巷、文明小区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总结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适时组织学习交流并在全区推广借鉴,同时要巩固整治提升成果,实现“整治一批、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的目标。
便民市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区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新建果园路、双拥路、北滨河路3处便民市场。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3月底前)。完成日照分析、地质勘查、设计方案、项目评审、规划许可等手续办理。
2.主体建设(4—6月底前)。完成市场场地硬化、钢结构建筑主体建设及上下水等工程。
3.摊位招租及墙体安装(7—8月底)。完成摊位招租及划分并安装墙体。
4.室内装修(9—10月底前)。完成室内装修。
5.市场运营(12月底前)。投入试运营。
三、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柳湖镇人民政府、区住建局、区执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日常督查、调度,压紧靠实包抓领导、项目负责人责任,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岗、确定专人督促跟进,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衔接解决,确保项目不停、进度不减。
(二)加大推进力度。严格按照“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计划,明确推进目标、推进时限和责任人员,为项目顺利建设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有力保障。坚持一线办公、一线协调、一线指挥,调配资源,集中攻坚,全力保障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成。
(三)严格督查考核。牢固树立“精、高、优”的工作标准,项目工作专班要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健全压力传导、联系包抓、责任倒逼工作机制,坚持周督查、旬调度、月通报,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全镇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力争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建设任务。
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区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17个乡镇改造供电线路248.87千米,新建配变设施128台,改造户用电表5860户。通过改造工程实施进一步优化、提升农电网供电安全性和稳定性,改善农村群众和用户用电体验,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配套基础设施。
二、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总投资680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550万元,其余部分由区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三、组织实施
(一)审批阶段(1—2月)。区供电公司向全区17个乡镇收集线路及用户改造需求,并完成方案设计、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报批和资金申请等工作。
(二)准备阶段(2—3月)。区供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完成施工招标和设备采购,同时,与各乡镇加强联系沟通,做好开工准备。
(三)实施阶段(3—10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全力配合区供电公司做好施工进场,确保3月份全部开工,10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周周有报表、月月有通报、推进有调度、督查有实效”工作机制,每周报送进度,逐月开展自查。发展改革、应急、工信、财政等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
(四)验收阶段(11—12月)。11月开始,区发展改革局督促区供电公司整理资料,组织专人验收,形成总结报告,报区发展改革局备查。
四、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协作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区供电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各方力量,紧盯工作目标,细化推进措施,把握时间节点,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突出质量监管。区发展改革、应急、工信等部门和各乡镇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压紧压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责任,严把材料质量、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关口,切实将民生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季督查、半年考核、全年总结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做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相关链接:2023年区政府将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