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崆办发〔2018〕152号
  • 发布日期:
  • 有  效  性:
  • 标       题: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8-09-26 16:39
  • 字体: [ ] [ ] [ ]
  • 收藏
  • 分享: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

《平凉市崆峒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6日   

平凉市崆峒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

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打好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86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初步建成环境风险应急预警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与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到2035年,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建成美丽新崆峒。

环境质量目标

2018年,平凉中心城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剔除沙尘影响后控制在77微克/立方米和40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平凉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到100%,并通过验收销号;平凉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优于或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期完成,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管控;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2018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计划。

2020年,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较2015年分别下降20%20.4%以上,全区基本消除人为导致重污染天气;地表水国家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以上,境内无黑臭水体;平凉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不再增加;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年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计划。

生态保护红线目标

2018年完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勘界定标,2030年之前实现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效管控。

资源利用上线目标

2020年,资源产出率达到5600/吨,全区用水总量指标控制在1亿立方米以内,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控制在63.5立方米/万元和50立方米/万元以内,较2015年分别下降16%21.7%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6%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

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巩固2017年已完成21个问题整改成效,全力推进2个分年度落实整改措施的问题整改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整改到位。

二、攻坚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广泛组织全区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六大原则,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真正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植在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融入在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中,体现在各级各部门抓工作落实的具体实践中,坚决扛起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系,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增长模式,集中力量推进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做大做强,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努力实现全区绿色发展崛起。动员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把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保护环境作为一切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遵循,坚决打好污染防治这场初心之战、使命之战、关口之战、燃眉之战。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各部委, 区直各部门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历史机遇,在不断巩固拓展整改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以省、市整改办调度通报指出问题为重点,实行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和清单销号机制,落实定期调度和预警机制,建立整改通报机制,细化整改措施,靠实整改责任,整治突出问题,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和弱化,切实守住环境安全底线,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有关部委, 区直有关部门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坚决打好三大战役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研究制定《平凉市崆峒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分年度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全区空气质量改善,切实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2)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确保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严格节能环保准入,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污染物减量替代。2018年底,平凉中心城区周边隧道窑砖厂、全区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废气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运行,及时稳定上传数据,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3)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制定《平凉市崆峒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重点企业污染源达标整治,开展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涉气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清单台帐,到2020年底前,按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完成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等深度治理;水泥、石灰、砖瓦等建材生产企业配套建成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废气排放达到现行行业排放标准,实现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双达标。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

牵头单位: 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4全面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或达标治理等方式,实现全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达标排放。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工信局、区供电公司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5)有序推进城乡冬季清洁供暖。制定《平凉中心城区及周边居民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和宜洁净型煤则洁净型煤的原则,逐步实施平凉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居民生活炉灶、取暖土炕煤改气、煤改电和小火炉洁净型煤替代工程,在农村集中开展改灶、改暖等专项工作,推广采用碳晶、电热膜等采暖新技术,推行绿色生活方式。2018年全区改造土炕、土灶、小火炉9000户,到2020年改造2.3万户。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牧局、区工商局、区供电公司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6)持续加强散煤清洁化治理。201810月底前平凉中心城区建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优质煤、洁净型煤集中配送网络体系并规范运行,全区范围内基本实现优质煤、洁净型煤配送全覆盖。加强散煤管控,在主要交通入口和入城路口设置卡口,严查煤炭运输车辆,对跨县区交界且煤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予以劝返,对省内区域跨界的,予以查没并处罚。同时,加大煤炭卡口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煤炭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煤质抽检。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交通运输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7)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完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制度,建设单位必须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防治方案,并进行报备。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依次到住建、执法、环保部门办理开工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公安部门根据开工审批单,对施工车辆线路进行审批。实行扬尘清单管控,平凉中心城区及周边所有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棚户区改造和待建空地都要纳入清单管理,并按要求对治理清单定期更新上报。严格落实施工场地抑尘措施,建筑工地必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配备微型扬尘监测设施并与住建部门联网;施工场地车辆冲洗设施在使用前,必须安装水表、排水管,修建沉淀池;推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自动化密闭运输和卫星定位监管措施;督促施工场地严格落实省政府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确保现场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加强建筑企业诚信管理,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建筑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列入文明工地评验标准,对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通过约谈等仍未整改到位的,坚决列入诚信黑名单,不得参与本地区建筑类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落实异常天气应对措施,积极响应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风、沙尘天气预警预报,出现沙尘天气时,所有土方作业必须落实停工、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8)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加强道路湿法保洁,严格落实平凉中心城区14条主要街区124个路段四洒四扫四喷夜冲洗作业要求,加大机械化湿法清扫力度,确保平凉中心城区主次道路湿法清扫率同比提高6%以上;建立第三方公司绩效考核与监测数据升降挂钩制度,根据空气质量变化及污染分布现状,及时调整洗扫作业时段、区域、频次和方式,逐步将慢车道、背街小巷纳入机械化湿法清扫范围。加强道路扬尘应急处置,对雨后路面淤泥和人行道路面泥土要使用高压清洗车及时进行冲洗清理,避免车辆行驶带起尘土。落实进城带泥车辆冲洗措施,完善车辆冲洗平台运行制度,强化公安、交通部门联动机制,督促携带泥土车辆进入平凉中心城区前,在城东、城西车辆冲洗平台进行冲洗。加强输入性扬尘监管,制定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加大平凉中心城区重点路段巡查力度,严防渣土等车辆带泥上路或因苫盖、密闭不严造成沿路抛洒,确保拉运车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开展道路综合整治,对平凉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棚户区土胡同、断头路及周边砂土路全面排查清理和整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采取硬化、绿化、铺装、禁止车辆通行等措施,从源头防控路面刮风起尘和雨雪天气造成的道路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各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9)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河道等区域生活垃圾堆放管理,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封闭堆存和清运制度;坚决杜绝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区执法局牵头)。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鼓励支持秸秆、树枝、杂草等生物质原料加工利用项目,不断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率,从源头减少秸秆焚烧对环境的污染(区农牧局牵头)。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按照《平凉中心城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烟花爆竹销售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严禁私自摆摊设点经营;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对平凉中心城区特别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严防严控,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重点加大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燎疳节等节日的执法监管,防止烟花爆竹无序燃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倡导在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春节等节日采取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祭奠方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以环保文明的方式缅怀逝者;倡导家人团聚,文明过节,燎疳节不在平凉中心城区及周边燃烧柴火、枯枝、纸箱等进行燎疳,减轻大气污染(区执法局牵头)。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将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纳入网格体系中,按照片区进行责任划分,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网格责任人,按照一无三清(管理无死角,边界清、任务清、责任清)的目标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平凉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机制;建成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微测网,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区环保局牵头)。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将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正常运行纳入经营许可及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并将油烟污染治理情况列入食品安全管理公开公示和负面清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新、改、扩建餐饮项目一律实行环保、食药监双重审核把关,辖区内城乡餐饮服务业一律使用清洁能源,并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已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督促其按技术要求定期维护清洗和正常运行,确保设施安装和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区食药监局牵头)。按照《平凉中心城区依法取缔露天烧烤的通告》要求,对流动露天烧烤摊点一律查处取缔,有门店的必须进店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非环境敏感区划定区域,对露天餐饮进行集中管理,督促进店经营并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油烟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区执法局牵头)。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农牧局、区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10)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调整运输结构,减少煤炭和大宗农产品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2018年制定出台全区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区工信局牵头)。以高污染高排放柴油货车治理为重点,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依法明确国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和路段,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入平凉中心城区;逐步淘汰高污染车辆,确保2020年底前按国家和省、市要求完成辖区内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目标任务;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在平凉中心城区主要进出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冒黑烟电子抓拍系统(区公安分局牵头)。加强对柴油货车治理改造企业的监管,加快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尾气实时监测数据联网进度,确保超标车辆得到有效治理(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老旧车、高排放车淘汰补偿机制,制定淘汰补偿奖励政策(区财政局牵头)。确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年度任务并分解下达各单位,配合市上在辖区主要大型企业货运车辆出入口开展安装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试点(区环保局牵头)。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区发展改革局牵头)。201911日起,全区全面供应符合国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全面推广车用尿素,辖区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区工信局牵头)。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1)落实水污染治理措施。分年度制定《平凉市崆峒区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全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强化泾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引导加大政府、社会融资渠道,加快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到2020年底,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市目标要求。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2)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2018年底平凉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4%;到2020年底达到95%,全区6个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平凉天雨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建设进度,2018年底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抓好雨污分流工作,力争2018年、确保2019年底平凉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3)科学确定生态流量。2018年底前,完成泾河干流各水功能区(河段)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工作;力争2019年、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泾河流域主要水功能区(河段)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工作,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4)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划、立、治的原则,全面排查和整治平凉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面排查保护区立标定界落实情况,核实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并绘制矢量坐标图;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集中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和环境隐患问题,制定一源一策整改方案,实施挂号销账,依法清理违法建设项目、严肃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底前,启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力争2019年、确保2020年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区国土分局、区农牧局、区畜医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5)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依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全面摸清全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核定依据,在巩固提升平凉中心城区4条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关注公众举报和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黑臭水体情况,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4类措施,确保辖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水质监测数据达标。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1)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类型、分布和污染程度,以及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组织开展疑似污染工业场地排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国土分局、区农牧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2)全面推进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制定《平凉市崆峒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十三五规划》,积极推动辖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切实解决威胁群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工信局、区国土分局、区农牧局、区财政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3)加强固废危废管理。扎实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强化固体(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逐步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主体责任,启动实施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工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实施五大行动

1.全面推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行动

把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大力发展绿色煤电、绿色循环农业、文化旅游、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生态产业,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绿色发展崛起。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农牧局、区文旅局、区卫计局、区畜医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2.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开展厕所革命,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30个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区委农办牵头)。推动实施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2018年全区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38%2020年底全区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2018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力争实现全面回收利用。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强禁养区监督管理,力争2018年底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1%2020年利用率达到75%以上(区畜医局牵头)。大力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2020年底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区农牧局牵头)。

牵头单位:区委农办、区农牧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爱卫办、区卫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局、区畜医局、区财政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3.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行动

1)加快构建并严守三大红线。组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尽快建立分区管控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管制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容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真正把严守三大红线作为区域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刚性约束。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2)开展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平凉市崆峒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区生态空间范围内,划定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做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空间边界,落实到地块,形成一条线”“一张图,并逐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及配套管控措施落实工作。2018年,完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020年之前,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范,完成红线勘界定标工作。陆续出台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考核和生态补偿等配套措施,推进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2030年之前实现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效管控。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文旅局、区畜医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3)开展提升环境应急能力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专项行动。强化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推动形成全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将应急管理、处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强化企业、区域、流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强化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水平,锤炼应急救援队伍,确保环境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及时、有效处理污染事件。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及响应机制,科学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配合市上启动开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和分布特点,提出优化区域环境风险空间布局、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20196月底前,建成全区环境应急物资库,依托公安、消防等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专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区工信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4.强化生态环境督政督企监管行动

1)配合做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掌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及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平凉市崆峒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河流水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质及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农村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区整改办、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2)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根据 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确定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检查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采矿、水电和旅游等项目,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清除自然保护区内人为扰动因素的不良影响,靠实管理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文旅局、区农牧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3)开展重拳出击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深刻汲取生态环境部连续通报全国一批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偷排问题和污染问题反弹、政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着力提高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

5.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行动

1)切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以泾河流域为重点,构建全区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动建立生态保护与恢复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畜医局、区环保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2)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配合市上制定城市绿地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创建,切实加快乡村绿化美化步伐。实施丝绸之路生态防护带、绿色交通、绿色旅游景区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通道及河湖库区、旅游景区绿化。按照树种优、结构新、效能高、抗性强的要求,推动建设功能完善的农田林网体系。持续强化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重要区域生态修复造林,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和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大工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建设国家储备林,积极推进生态种草工程。到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30.5万亩,林草覆盖率达到40%,森林覆盖率达到27.5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村庄(含建制镇)绿化率达到50%以上,公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35%以上,铁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86%以上。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3)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行动。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树立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恢复治理的样板,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责任,推动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

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水保局

督导单位:区督查考核局、区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统领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切实加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统一领导,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任务,落实具体任务清单,形成全区污染防治攻坚责任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台帐,强化备案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扎实落实攻坚任务。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注重结果运用,落实奖惩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加大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与实施力度制定实施更严格的地方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提升环境质量预报水平,增强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建设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强化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制定《平凉市崆峒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规定,力争到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开展全区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将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化、制度化,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探索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强化年度绩效评估与考核。推进工业企业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将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紧密结合,健全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高企业环境履责能力和水平。

强化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加强行政审批源头管控,加快对交通运输、水利水电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行业的规划环评工作,做好项目选址、审批受理和项目落地等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切实提高环评服务质量。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业,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以排污许可证为依据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行业规范要求,2018年完成屠宰行业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做到应发尽发。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进一步加大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重点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及排放重金属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重点涉水行业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8年完成总任务的65%2019年完成总任务的80%2020年全面完成。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按照全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工作总体部署,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改革和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按区、乡(镇)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确保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

健全完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将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支持环境保护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清洁能源、循环农业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鼓励绿色金融资产证券化,支持发行以绿色信贷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通过绿色产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绿色项目发展,鼓励开展第三方治理。稳妥有序推进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权等形式投资绿色环保项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投入和技术研究,提供科技支撑。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构建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主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权威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环境信息,督促企业定期公布污染排放、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等环境信息,确保公众能及时获取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环境风险、环境应急等信息和企事业单位的相关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监控,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疏导公众情绪。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公众参与共管共治机制,支持环保志愿者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问题举报,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征集渠道,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4.全面推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5.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6.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7.强化生态环境督政督企监管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8.全区2018三大战役重点任务清单

1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7

1.平凉市崆峒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

责任领导:徐小军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平凉市崆峒区2018年、2019年、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责任领导:刘孝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3.平凉中心城区及周边居民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

责任领导:兰正芳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牧局、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平凉市崆峒区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兰正芳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农牧局

5.平凉市崆峒区实施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朱永刚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6.平凉市崆峒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李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7.平凉市崆峒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和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朱永刚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附件2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4

1.平凉市崆峒区2018年、2019年、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责任领导:刘孝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平凉市崆峒区工业集中区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朱永刚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3.平凉市崆峒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徐小军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崆峒镇、柳湖镇、甘肃水投平凉供水公司

4.平凉市崆峒区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李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附件3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3

1.平凉市崆峒区2018年、2019年、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责任领导:刘孝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高跟信

牵头单位:区畜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平凉市崆峒区实施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高跟信

牵头单位:区农牧局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畜医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4

全面推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10

1.绿色工业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蒋仁利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2.绿色循环农业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高跟信

牵头单位:区农牧局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畜医局

3.文化旅游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沈学英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4.装备制造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朱永刚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5.中医中药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沈学英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6.现代商贸物流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蒋仁利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7.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兰正芳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环保局

8.清洁生产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朱永刚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9.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朱永刚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0.数据信息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蒋仁利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网信办

附件5

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1

1.平凉市崆峒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责任领导:高跟信

牵头单位: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6

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2

1.平凉市崆峒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刘孝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平凉市崆峒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徐小军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7

强化生态环境督政督企监管专项行动方案清单

2

1.平凉市崆峒区绿盾2018”“绿盾2019”“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刘孝平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畜医局、区环保局、区文旅局、崆峒镇、麻武乡  

2.平凉市崆峒区重拳出击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领导:刘孝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附件8

                                 全区2018年“三大战役”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类别

进度要求

1

实施城乡居民燃煤小火炉、土炕、土灶清洁取暖改造,年内改造完成9000户。

201810

2

辖区内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含工业锅炉)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201810

3

建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优质煤、洁净型煤集中配送体系,按照市上燃煤质量管理标准,严格煤质监管。

201810

4

平凉中心城区机械化湿法清扫率同比提高6%以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率达到96%,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201812

5

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任务。

——

6

建成平凉市崆峒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地下水环境保护项目。

201810

7

开工建设泾河崆峒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1810

8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底前,完成平凉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同时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201812

9

完成崆峒区南干渠、甘沟河、纸坊沟、水桥沟等黑臭水体整治。

201812

序号

类别

进度要求

10

碧水保卫战

建成四十里铺镇、白水镇、草峰镇、安国镇、白庙乡、花所乡6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201810

11

建成平凉天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扩容改造工程,确保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0186

12

配合完成辖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1812

13

完成辖区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20186

14

完成辖区内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制定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1810

15

实施完成7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201812

16

建设平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实现五类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置”。

2018年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