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凉市崆峒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区政办发〔2021〕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近年来,随着人口数量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我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区内粮食自给率不下降、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产能有提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每项重点任务都确定了责任单位,主要内容有: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要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坚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同时,确定耕地“非粮化”增量得到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存量得到分类稳妥处置,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6万亩,产量稳定在19万吨以上。
二是重点内容。1.通过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2.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在产业扶贫中贫困户占用耕地发展林果、蔬菜、中药材等非粮作物的要加大政策引导,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3.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4.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控。支持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聚焦重点区域,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落实管护责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5.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党政同责,主动扛起粮食安全责任,要将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指标逐级分解落实,保证粮食播种面积落实到地块,不折不扣完成区上下达的年度粮食生产任务。6.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加快良种培育引进,选育引进推广一批优质高产品种。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增加农民种粮效益。7.提高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机械化作业能力,提升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8.稳定和完善种粮补贴政策。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积极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努力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
三是保障措施。要求各乡镇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农业农村局要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区上将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纳入经济社会目标管理重点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对推进落实政策措施到位、成效突出的乡镇,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予以重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