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1-00049
  • 文 号 50
  • 发布机构 部门信息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5-10
  •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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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校园食品安全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城区各学校、幼儿园,二天门小学:

        2021年,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一手抓食品和资金安全,一手抓营养健康提升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好的工作状态、更实的工作作风,紧抓食品安全保障不放松管理水平提升不放松供餐质量提升不放松制度措施落实不放松,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资金管理使用红线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稳步有序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今年重点做好以下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强化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学区、学校(园)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区主任是本学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第一责任人,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修订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管理举措,明确各环节、各岗位工作职责,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校(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每学期召开专题会不少于 2 次,全力抓好校园食品安全。

     (二)严格落实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相关负责人轮流陪餐制度(餐费自理),提前制定陪餐计划,进一步明确陪餐人员职责。陪餐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公示陪餐记录必须认真填写,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陪餐人员每月按时缴纳陪餐费用,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三)全面推行“明厨亮灶”。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要确保“明厨亮灶”设备正常运行,能够从平台上查询证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销货台账、主要食品原料来源、监管和社会评价、信用等级等信息。校(园)长、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人员要能熟练运用“陇上食安”手机APP,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学校应积极鼓励引导师生、家长使用“陇上食安”手机APP,共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应对、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各学区、学校(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针对新冠肺炎疫情,要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加强人员管控,严格防范,坚决杜绝疫情向校园扩散。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舆情监测、预警处置、信息报告和重大活动等应急工作的管理。按照《关于在全市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平食安办[2016]4号)规定,各学校、幼儿园要按时完成续保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保的问题,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二、切实加强日常管理

       (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学校(园)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开展从业人员晨检,并规范做好相关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二)逐步提升供餐质量。校要严格按照《西北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食谱》要求,充分利用“学生电子营养师系统”软件,科学制定每周带价带量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质量。要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逐步将营养早餐提升为营养午餐,尽量使学生食谱多样化,充分提高供餐效果。向学生供应的食品,必须与每周带量食谱保持一致,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对学校食堂供餐质量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综合测评,测评结果要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学校日检查,学区周督查,教育局月抽查”和“八查八看”等日常监管制度,对照《崆峒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认真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日常自查和定期检查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不到位未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不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出现违规操作,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严格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规范台账记录。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记录》《工作人员晨检记录》《餐饮器具洗消记录》《食品留样记录》《添加剂购进和使用记录》《餐厨垃圾去向记录》必须如实详细填写;营养餐接收、分发、食用签名等台账记录食品名称、数量必须一致,学生食用签名台账必须由学生食用后本人认真履行签字手续,特殊情况在备注内注明原因,书写规范、不能代签、不能勾抹,每月汇总,每学期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五)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学校(园)要按照《崆峒区学校食堂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及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扎实做好所有返岗从业人员放假期间个人行程追溯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并建立记录台账;要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源头管理、冷链食品管控以及食品制售环节管理,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范和卫生要求;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洗手液、红外线体温计、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等防疫物资;彻底清洁消毒食堂墙地面、设施设备、操作台、通风设备及所有餐用具;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专间和专用操作区使用紫外线灯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就餐场所每天进行清扫消毒,保持食堂卫生干净、整洁。

       三、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一)严格落实供餐准入和退出制度。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确需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应当与承包方依法依规签订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学校应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

     (二)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充分利用甘肃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完整、及时记录并保存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进货查验信息,确保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学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使用率要达到100%。

     (三)规范加工制作流程。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平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三防”、“五专”管理措施,加装防蝇纱门纱窗、下水道防鼠网、食品仓库防鼠板等,切实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和食品添加剂存放。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加工、留样、餐用具清洗与消毒的监督管理,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亚硝酸盐。学校食堂隔夜剩菜禁止食用,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豆浆等高风险食品。

     (四)推行食堂色标管理学校(园)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必须按照荤、素、水产、生、熟等分类,用红、绿、蓝、黄(分别代表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水果或者直接入口食品等不同颜色进行标注并分类,粘贴在刀具、砧板、容器的显眼处或直接使用相应颜色的各类厨房用具厨具固定位置放置,生肉与青菜操作分开进行,尽可能地避免刀具、容器等工具的间接混合和混合加工操作而产生的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减少食品交叉污染促进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更上新台阶。

     (五)保障周边食品安全。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同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协作,通力配合,及时摸排登记、通报信息,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处置台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并长期坚持行之有效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定人、定岗、定责“三定”制度,切实加强并严格落实定岗监督管理责任,坚决依法严肃查处严禁学生购买和食用无包装标识的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麻辣食品”等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四、严格抓好资金安全

      (一)精准维护实名制信息系统。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是国家和省上预算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学区、学校要切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工作,实现对实际受益学生人数等情况的动态监管。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确保受益学生人数准确无误,有效防止虚报冒领等现象发生。

      (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区、学校要遵循“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年度平衡”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体系,实行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独立核算。进一步加强支出凭证资料审核,建立营养餐供应份数和实际领用人数情况统计汇总表,完善食品(食材)配送接收单、供餐食谱等内容,确保报账资料规范。按月结算支付专项补助资金,必须做到学生食用签名花名册人数、资金支付人数相一致,每月15日前将上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情况统计表相关凭证区学生营养改善管理站审核备案。严禁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和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用于学校食堂运转经费、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招待费等行为,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的一切行为将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坚决守住资金安全“底线”。

      (三)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成立膳食委员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设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定期将原材料采购、一周带价带量食谱、用餐学生名单、监督举报电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对外公布,主动接收师生和家长监督。每学期末要准确统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并在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进行上传公示,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一)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要将营养改善计划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勤工俭学等活动,引导学生养成珍惜粮食、健康饮食、崇尚劳动的习惯。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提升学生食品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有完整记录。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师生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自觉开展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抽测工作,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要达到100%。

     (二)做好营养计划宣传。各学区、学校每学年开学后要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并经常性利用家长会、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宣传告知学校营养餐运行情况。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积极回应学生、家长、老师和社会的关切,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国家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关爱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做好营养健康监测。各学区、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相关监测指标的调查收集,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按时进行数据汇总并及时上报,推动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为科学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改善的效果提供依据,推进学生营养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全面监测学生营养状况变化,科学指导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

        六、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各学校(园)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崆峒区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  培养节约习惯”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积极做推行文明餐桌、拒绝餐饮浪费的表率。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要合理控制库存,避免原材料浪费;要区分不同学生的需求,提供不同分量的食物,引导师生适量打饭,避免食物浪费。各学校要强化自律,设立文明就餐监督员,落实文明餐桌各项要求,深入推进“光盘行动”,通过张贴倡导节约海报,播放拒绝食物浪费视频等方式,引导广大师生珍惜粮食,抵制铺张浪费,提倡绿色消费,让“文明餐桌”真正成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有效手段,不断提升全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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