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崆峒区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过程
《崆峒区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总结多年来的土地征收经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形成的。2022年1月24日,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法》草案。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查后,于2022年5月20日,以崆峒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总则、计划管理、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国有土地收购程序、储备标准、储备土地开发整理和管护、成本核算、资金管理、工作职责、附则”等十部分内容。主要包括:
(一)明确了土地储备工作的总体目标、实施范围。通过健全土地储备制度,充分发挥土地资源配置作用,实现土地统一储备,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提出了规划引领、计划管理的工作思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为纲开展工作,引领土地储备业务实施,明确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和报批流程。
(三)规范了征收流程,对土地征收程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征收协议签订、资金拨付进行明确。要求区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意见、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四)建立了土地储备项目管理模式。土地储备项目由土地储备机构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从项目设立、收储整理、土地入库到土地供应,形成工作全链条。
(五)明确了土地储备管理的保障措施。对土地征收程序、安置途径、征收协议签订、资金拨付、相关部门职责等进行明确,保障了土地储备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六)明确了土地储备资金管理要求。对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资金来源、用途、拨付程序、审批权限作了规定,明确了土地储备成本内涵,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帐专用。
(七)明确自然资源、财政、林草、农业农村、人社、土地储备分中心和乡镇人民政府等在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工作中的职能和职责,进一步细化了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办法》政策亮点
一是注重操作规范,通过提炼历年开展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工作的实践经验,将具有最大共性的运作方式上升为政策,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制度运行方式的统一。
二是注重管理规范,通过明确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自然资源、财政、林草、农业农村、人社和乡镇人民政府等在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工作中的职能和职责,使各部门和机构能够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注重政策协调,依据土地储备工作的需要,在土地征收、前期开发、资金管理现有的制度框架内,使涉及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工作的政策能够取得最大的协调。
相关链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